王阿渝以前觉得自己对这方面没什么兴致,现在虽然兴致也不算太大,但好歹在中途能够被激起兴致。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干柴配烈火。 不是所有烈火都能够熊熊燃烧自己,但眼前这个人,只需在耳边清楚地呼吸一声,就能令她欲罢不能。 王阿渝想,自己对于刘启,是不是就像宝剑与剑鞘,也是天下间的一对严丝合缝之人? 她曾经疑惑过,为什么太子妃和刘启死活成不了? 刘启外冷内热,哪怕他外表再怎么生气,身体都会让他主动去寻找能让自己舒服的另一半。 而太子妃外冷内也冷,不食人间烟火,身体和灵魂的寡淡无法唤起刘启的热忱,单靠一张美丽的脸是全然无用的。 不是所有阴阳都能互补。 在永宁殿里,她从未看到过太子妃的殷勤,也从未看到过刘启的热忱。 当你真心喜欢对方时,无论怎么隐藏,都是藏不住的,哪怕捂住他的眼睛,爱意也会从指缝里流淌出来。 万千人群中,你一定会情不自禁去寻找他,而他也一定会奋不顾身地寻找你。 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刘启作为一个冷漠暴躁之人,唯独对她却向来隐忍。 王阿渝只觉得自己笨手笨脚,总是惹是生非,气得他青筋暴起,他却一声不吭,自己消化掉。 遇见对的人,你自己会悄悄改变的,只是很多人意识不到。 一句著名的话在王阿渝眼前呈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她的指甲深深陷进他的脊背中,四肢死死将他缠住,两人便在这潮汐中缓缓沉溺。 迷离之际,王阿渝在刘启怀中气若游丝,喃喃自语道:“刘启,有朝一日你若死了,记得带上我......” 如此大不敬的话竟没引起刘启的任何反应。 王阿渝忘了很多,却唯独记得他在榻边坐了片刻,没说什么,下了榻便穿衣而去。 女子与男子相处起来最舒服的时刻就是现在,刚刚相识,还没交心,一切都处在新鲜期,什么都愿意包容,什么都是新奇的。 王阿渝决定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建立与刘启相处的习惯。 以前刘启和苏小鱼在一起虽然过得不差,但苏小鱼毕竟是男子,优点是脾气好,体谅别人,但王阿渝琢磨,他有的自己有,他没有的自己还有。 有了自己,刘启的生活要与之前的不一样才行,那不然自己突然出现在他生命里有什么意义呢? 不过就像某些富贵人家的小妾一样,唰,说没就没了。 刘启喜欢早起,那自己就不能懒惰。 王阿渝一早起来就先把刘启昨晚被刀子斩断的外袍缝补起来了,又想起他昨晚回来直接去了书房,没有换衣裳,便把他平常穿的衣裳都拿出来晾晒,找了一间比较小的屋子,点上香炉,用烟火细细熏着。 香炉里的香料都是找苏小鱼要的,王阿渝打算顺便也给他熏熏衣裳,他摇摇头便跑走了,他哪里敢用太子的香薰。 熏衣服的时候,王阿渝闲着没事儿,就从待洗的竹笥里找出需要缝补的衣裳,用针脚走一遍。 汉宫崇尚节俭,连刘恒自己都穿反复缝补的衣裳,男子穿衣本就容易耗损,葛麻还好,绸缎一类的更容易磨损。 刘启酷爱骑马,苏小鱼出行又爱骑马车,衣裳隔三岔五出现破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永巷那边踩高捧低,每次只对太子的衣裳细心负责,其余人能糊弄就糊弄,反正就是个下人。 苏小鱼性情温良,为人仗义,王阿渝很喜欢他,反正明镜台现在只有三个人,自己帮忙缝一下也是举手之劳。 王阿渝看向屋外,苏小鱼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打哈欠。 刘启......应当不会与苏小鱼搞基吧? 西汉时期的皇帝好男风,民间也未觉不妥,反而认为风雅,若是觅得知音,不妄为一桩美事。 但她没觉得苏小鱼会被刘启这般对待,证据当然拿不出来,但是女人的第六感可一向很准。 你尊敬或是爱一个人,你的眼神,你的周身都会在不经意间暴露出你的所思所想,但苏小鱼显然不是,他只是一个优秀的侍从,刘启只是习惯了他在身边。 王阿渝心下思量,要让刘启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身边有自己的习惯。 她突然走过去,轻轻一拍苏小鱼的肩膀,极为诚恳地问道:“太子喜欢吃鱼么?” 苏小鱼微眯双眼,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太子以前一口鱼都不吃。”
第37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