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大事件(3 / 3)

现,实在是太差劲了。

唯一一个有亮点的,估计也就是何文展第一个站起来给了对方一枪,随后又勇敢地对射。

但是就这一点,就连袁浩云都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何文展的枪法,可真够烂的。

可不是嘛,两人就站在同一条廊道,相互之间的距离至多不过十米,就这么近的距离,又是手拿霰弹枪这种大威力杀器。

结果愣是只打到了对方手臂上,胸口和脑袋那么大的位置,不知道瞄准的吗

“当时是在警局,我不是想着要以制服为主嘛”

何文展面对着袁浩云这种喜欢随缘枪法,以火力压制为主的家伙嘲笑,顿时无奈的耸了耸肩膀,说出了自己当时的心里想法。

实际上他自己也非常憋屈,以他真实的射击技术,要是真想第一时间要了托尔的性命的话,其实是有机会的。

但是当时的地点在警署,打从心理上,他就放松了不少,而且以警察的身份行事时,他自然免不了想要藏拙。

这么一来,等到他含怒出手,想要收割对方性命时,却因为胸口先中弹,导致射击准度下降,再加上他运气不好,托尔却好像幸运女神附体一般。

于是就出现了只隔着十米的位置,霰弹枪的弹珠却只打中对方左臂以及之前的腰间部位。

袁浩云对于何文展的解释没有在意,以他下手的习惯,可没有手下留情这种说法。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出生入死那么多次,立功也不算少,现在却混到了交通警的位置。

如果不是这一次卓景全为了自己的前途,袁浩云怕是都没有参与这种大案子的机会。

不过除了袁浩云,包括张品和陈家驹在内的两人,却对这个案子兴趣并不大。

毕竟这个案子发生在尖沙咀警署,除了同为警察以外,其实对他们两个并不影响。

因为两人的名气都是实打实的案子堆出来的,市民也好,警队的其他同僚也罢,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因为尖沙咀警署遇袭而看轻他们。

甚至还可能会因为这件事,对打击犯罪分子的他们更加看重。

“张sir,怎么样,看出什么东西来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