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下去,就别看了。”何母道。 两人坐在一起,他们不时看看外面的风景,就是想着这火车什么时候能到。他们都想这火车长了翅膀,希望火车能快点到达目的地。 “晓雅研究火车也是不错的。”何父道,“可惜她没有去。” “有其他人研究。”何母道,“你就别想着晓雅做这个如何,做那个如何了。” “要是她真能找到她哥哥,我就不说了。”何父道。 “那可不一定,你这个脾气……怕是控制不住。”何母道,“就算我们当初把晓雅带在身边,晓雅也不一定就喜欢我们说的那些。” “兴趣是可以培养的。”何父道,“她的脑子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就是可惜了。” “她的作品能入选这个树人文学奖,不错了。”何母道,“你到了那边,就别瞎说。你那么说,别人还以为你在炫耀。” 何晓雅和谭彦之两个人倒是没有早早到火车站,也不是在酒店一直等,而是去逛逛街。这是谭彦之提议的,他觉得岳父岳母没有那么关心何晓雅,那么自己这个做未婚夫的就得多关心一下自己的未婚妻。 两个人进了服装店,在那边试衣服。 “好看吗?”何晓雅试了一身衣服走出来。 “天气越来越凉,还是买中袖和长袖的。”谭彦之道,“过膝的裙子或者裤子比较好。” 谭彦之就是觉得露的多一点,V字领,不是未婚妻不能穿,而是这个时候不好穿。再等一阵子,就得穿长袖长裤了。等到明年,何晓雅再买新衣服就成了,哪里要这一种的裙子。 现在有的衣服真的是越来越不一样,都喜欢露多一点。 谭彦之陪着何晓雅买衣服的时候都看出来了,不过何晓雅一向不喜欢这种类型的衣服。可能是因为她还是学生,哪里好总穿那样的衣服在校园闲逛。 “确实哦。”何晓雅点头,她去换身衣服。 旁边还有男的在等女朋友的,那男的就问谭彦之,“你都陪着你女朋友多久了?她们女的真的很会逛街。” “是我未婚妻,偶尔逛街一下还是要的。”谭彦之从来不觉得何晓雅特别会逛街,逛街的时间稍微长一点,何晓雅就要在那边说脚疼了。 “是怕你未婚妻知道,不敢说?”那男的道。 “……”谭彦之没有说话。 “你说啊。”那男的道。 “你让谁说?”那男的被他的女朋友给揪住耳朵,他也就不继续问谭彦之话了,而是道,“是他怕未婚妻,他……” “人家好歹还知道怕,你呢?”那男的女朋友道,“你就知道说!” 当何晓雅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谭彦之看向旁边,她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男的被女的揪着耳朵。 “他们这是……” “那男的问我陪女朋友多久了,说你们女的很会逛街。”谭彦之如实回答。 “ 你是怎么说的?” 何晓雅问。 “我说你的未婚妻,逛街还是要逛的。” 谭彦之笑着道,“是我拉着你来逛街的啊。” “有的人不是怕逛街的时间长,是怕逛街花费的钱多。”何晓雅道。 “这人就得努力赚钱了,连女朋友都养不起,这也不能怪别人。”谭彦之道,“要不要去看看别的店铺?” “不去了,现在也有一点多了。”何晓雅道,“去吃点甜品,甜甜的,心情也好。” “也好。”谭彦之点头。 两个人随即找了一家甜品店坐下,何晓雅点了一大碗的芋圆红豆烧仙草,而谭彦之也要了一份一样的。 “其实我爸妈这样的人真的不适合要孩子。”何晓雅道,“他们本身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管着孩子。要是当父母的要考试,他们一定也能考过,因为他们的脑子太好用了。” 人家只要背诵下知识点,分数就很高。而养孩子,更重要的是看平时的表现。 何晓雅觉得自己就不应该期待父母的爱,父母的爱就像是天边的浮云,她想要抓都抓不到。 “我们以后有时间。”谭彦之道。 “当然得有时间!”何晓雅道,“我可不是我爸妈。” 何晓雅自己体会过的,就不可能让自己的下一辈体会。 差不多到两点半的时候,两个人才去火车站。他们这边距离火车站不是很远,到达火车站的时候差不多三点左右。火车要四点多到,还有一些时间,两个人就先找一个地方坐着。 何晓雅中间还上了一次卫生间,她还跟谭彦之道,“早知道就不吃甜品了,水太
第 104 章 相认(1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