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料到老板会愿意将他重新调回到太太身边。
他无法否认,他确实对太太有过妄念。
柔弱漂亮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的软肋,更何况,太太和老板……
他出身于奥地利在最贫穷的难民营,在生存面前,道德一不值。
一个看上去秀气、干净的女人,背地里竟与男人有那样龌龊的勾当,这让她高贵而不可冒犯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淫|荡了起来,也让他在内心深处兴奋着、幻想着。
幻想或许他也可以,和太太拥有一场风流的交合。
他一直将这种冒犯的幻想藏得极好。
可他低估了同作为男人的雇主,即使隔着镜片,他的雇主似乎也能一眼看穿他。
但弗朗茨还有用,所以黎雅博依旧让他留在了方咛身边,整整三年。
他不喜欢他的宠物狗Bob对他这个主人以外的任何人摇尾巴,但他又需要有人来替工作繁忙的他来照顾Bob。
对于方咛,他同样需要有人能够看住她。
她当然不会对弗朗茨摇尾巴,弗朗茨对她来说也只是一个保镖。
他渐渐无法忍受的是,弗朗茨对她摇尾巴的想法。
即使不明显。
即使他知道弗朗茨压根没那个胆子。
更何况弗朗茨的外表并不差。
他不知道方咛喜欢他父亲,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的父亲长着一张混血而英俊的脸。
黎雅博也是混血,但他的母亲是长相温婉的江南人,所以他的五官上,属于西方的特质并不多,唯有眼睛的瞳色,幽蓝得像一抹不可捉摸的深海。
不过也还是不如弗朗茨那双银灰色的眼眸那么明显。
纯白的病房里,看着病床上满脸苍白的弗朗茨,黎雅博淡漠地望着,通知他可以回到方咛身边。
他微微一笑,直视着弗朗茨的眼睛。
“毕竟你替太太解决了她那个讨厌的生父,她看重你很正常,我要真把你辞退了,她会怪我的。”
“本来想要你这双眼睛,但我想了想,一个瞎了眼的保镖,好像留在身边也没什么用处。”
在弗朗茨惊惧的眼神下,黎雅博伸手,贴心地替他掖了掖被子。
“放心,你那里还能用,只不过以后得多吃点药了。”
透过镜片,他的眼里满是冷漠,语气却温和至极。
男人的温和就只是冬日里的阳光,看着暖,实则照在人身上,只会令人生寒。
他的教养只存在于表面,他打心眼里蔑视一切人和事物。
弗朗茨绝望地闭上眼。除了恐惧外,他第一次如此厌恶男人的眼神。
那种平静而冷漠的眼神,像极了一头面慈心狠的恶鬼,充斥着对人和事物的满不在乎,好像除了他和太太之外,谁的死活都无所谓。
弗朗茨知道,自己必须得回到太太身边。
那是他唯一的活路,也是太太的。
黎雅博说到做到,弗朗茨真的被调回来了。
只不过他是在放了个长假后才被调回来的,一般人休长假,回来后气色应该会变好,但弗朗茨的气色看上去反倒变差了。
硬朗而伟岸的身材似乎看上去也不如以前那么结实了。
弗朗茨解释说自己只是趁着假期抽空做了个肠胃手术。
方咛本想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去港城出席这次的秋季拍卖会,但还是决定再给弗朗茨放几天假,让他好好休息。
维多利亚港的海风一如既往地沁人心脾,港会议展览中心,这场拍卖会最受瞩目的东道主是沈氏。
沈家今天来了不少人,除了现任的少东家,就连那个常在媒体镜头下神出鬼没的沈小姐也受邀到场了。
过膝的女士西装大衣,利落的尖头高跟,笑容松弛,配上她英气而明媚的长相,每一缕飞扬在空中的发丝都透着一股干练和优雅。
沈司渝一向离经叛道,或许是今天家人在场,才打扮得如此正式。
媒体最爱采访她,原因无他,这位沈小姐的情史实在丰富。
沈司渝还在跟记者开着玩笑,又有贵宾到了。
带着闪光灯的镜头转过去。
正装革履的男人从商务车上下来,系上西装扣站定后,朝着镜头微笑。
谁都知道这位是沈小姐的前男友,新的澳城首富,当地最年轻有为的实权企业家,活脱脱的钻石王老五,自从恢复单身后,试图勾搭上他的女人就没断过。
接着商务车上又下来一男一女。
除了最近在社交场展露风头的前董事长太太,以及黎氏那个极少露面的二少爷也来了。
黎雅博当然要带上黎雅,至少在媒体面前,他得做出一副好哥哥要带弟弟出席见世面的样子。
十八岁的黎雅挺拔英俊,身形已经出落得和哥哥一样高,一身考究西装,再过几年,想必也是个会收集女人眼泪的风流贵公子。
而比起让人又爱又恨的前男友和他的弟弟,没人知道沈司渝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那位年轻的黎太太身上。
真是漂亮。
不需要多么惊艳的打扮,这么隆重的场合,简约的盘发,合体的丝绸长裙,她的秀气毫不怯场,干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