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四年,是一个平静的年份。
外无强敌犯边,内无天灾造反,该铺混凝土路的继续铺路,该造船的继续造船,该疏浚会通河的继续疏浚,农民耕作于田,商人往来于市,海船不断出海,河船到处摇晃,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
事实上,对于古代封建王朝而言,只要皇帝没有什么特殊爱好,比如修道,当动物园管理员,从事木匠艺术,北出狩猎啥的,政治整体上是相对清明的。
而政治清明的结果,往往就意味着官府对民间的搜掠变得温和,甚至在某些地区,甚至是完全不扰民,任由百姓自己发展。
治大国如烹小鲜,告诉所有后来统治者,国家这条小鲜,是经不起瞎折腾的,无为而治,休养生息才是王道。
朱允炆选择了这一条路,一条鞭法的出现,极大抑制了官府搜掠百姓的可能。毕竟一年就两次税,任何其他税都是违法的,在监察御史已经分散到州、安全局隐于民间的情况下,谁也不敢在收税期间动手脚,更不敢巧立名目。
没有了税目一条要钱的路,地方官吏再贪污、再,也不可能祸害一大片的百姓,顶多对付对付若干百姓或若干富绅。
朱允炆是这样想的,不过多少有些天真无邪,一件事的出现,彻彻底底打了朱允炆的脸,也让朱允炆一直期待的盛世变得如同一个笑话。
五月二十日,休宁知县梁绪伙同地方士绅,垄断石灰矿,压榨与拖欠百姓工钱,致使百姓自开年起没有分文收入。
六月初,夏税开征,百姓家中无余钱,不得不聚集于县衙,要求知县发放工钱。
六月五日,休宁知县梁绪以乱民造反为由,抓捕了为首的百姓三十余人,打伤百姓数十人,并虚报知府衙门,要求重惩带头百姓。
六月八日,知府衙门派遣知州王茂前往调查,为梁绪贿赂,隐瞒事实真相。
六月十一日,八百休宁百姓聚拢在县衙,要求梁绪放人,梁绪请求新安卫出兵弹压。新安卫指挥史孟崇得到消息之后并没有出兵,而是直接上奏给了五军都督府,毕竟徽州府属于南直隶管辖,直接为京师管理。
直至六月十四日,朝廷才收到消息,满朝震惊。
朱允炆忘记了一点,一条鞭法是对农田的,可徽州府多山少田,百姓家本就贫瘠,好在混凝土道路施工给这里的百姓带来了一条活路挖石灰矿。
当矿工,就成为了他们生存的基本方式,有些农户甚至带着老婆孩子一起下矿,为的就是赚点矿工钱。
可好好的矿,偏偏又被县衙与地方士绅垄断着,百姓家的几口矿还不准人找矿,他们只能被人剥削,人家说多少工钱就是多少工钱,多久给就是多久给。
一条鞭法保护了以农为主的百姓,却没有保护到以矿为生的百姓,加上地方官员的贪婪,终于惹出了民变。
这件事的出现让朱允炆脸很疼,就在不久之前,还有官员大谈盛世来临,说朱允炆是一代圣主,现在看来,所谓的盛世就是一个巴掌,呼在脸上还带声响的那一种。
朱允炆不顾内阁与六部大臣反对,下旨徐辉祖亲自去处理。
徐辉祖是什么人,是都督府的人,管的是兵,不是民,这是民政,县衙的事,显然归徽州府,归朝廷六部管,怎么能让徐辉祖去
但朱允炆这一次没有退让,命徐辉祖带三千兵连夜去休宁县,将知县梁绪,包括参与此案的一切官吏、所有士绅全都抓入京师,同时命令徽州知府,先行垫付亏欠百姓的工钱,知府暂时代理知县职责,安抚民心。
徐辉祖的动作很快,加上休宁距离京师也不过五百里,打马疾驰,两天去,四天回,直接将梁绪为首的二十六日丢到了武英殿中。
朱允炆坐在宝座上,怒目而视,厉声喊道“朕屡下文书,不得欺民,不得贪污,不得勾结地方士绅而你呢,就在南直隶,在朕的眼皮子底下,也敢如此放肆”
梁绪吓傻了,听说过地方衙门越权办案的,没听说过皇上直接抢走办案权的,哆嗦地说不出话来。
解缙见朱允炆气得不轻,连忙出班“皇上,此事交给三法司处置即可,定会严格处置,还百姓一个公道。”
朱允炆豁然站了起来,怒斥“都已经激起民变了,还用三法司审理吗将梁绪拖出去凌迟,其他人审理之后,无论什么结果,都加上一条,抄没家产,发配北直隶”
刑部尚书暴昭见状,赶忙劝说“还请皇上暂息雷霆之怒,只需两日,臣定能审查结案,到时候该凌迟的凌迟,该发配的发配。”
不经法司审判直接就干掉,不行啊,这个先例一开,以后刑部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弱,皇上要处理个人,甚至都不需要经过三法司了。
暴昭见朱允炆刚想说话,大声喊道“明日此时”
朱允炆强压愤怒,点了头“明日此时,拿出结案文书,若没一个让朕满意的结果,刑部也该整顿整顿了”
暴昭额头冒汗,这一次惹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