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税,并且取消了土贡和花石纲,这让老百姓有了喘息之机。地方官趁机征发徭役,只要不逼迫过度,老百姓就不会反抗,毕竟大家都不想遇到洪水。 三是受灾流民太多,地方需要以工代赈,于是威逼利诱富户掏钱,把大量流民都弄去修水利。水利一旦修好,对富户也有好处,甚至可以联合官吏侵占土地。 相起比徽宗朝的日渐凋敝,大明新朝建国的第一年,各地就有了欣欣向荣之象。 跟朝鲜使者差不多时候进京的,还有李彦和蔡攸。 蔡攸试图返回福建老家,隐姓埋名度此余生。 但他还没走出浙江,就被自己的亲随给举报了。因为新来的浙江布政使张朴,命令全省张贴海捕文书,并给东南小朝廷的奸臣都开出赏格。 至于李彦,则是被山民抓获。 好几个太监结伴潜逃,宋徽宗没有带钱的习惯,他们身上可都藏着金银。 但就是这些金银坏事儿! 铜钱太重太贱他们没带,饿极了只能用金银买吃的。偏偏他们又往山区逃跑,竟在山村使用金银,不被村民怀疑才怪了。 “快点走,不要磨磨蹭蹭!” 一鞭子抽过去,差点抽得蔡攸摔倒,那副枷子实在太重了。 蔡攸再度看见东京城墙,一时百感交集,不禁双目垂泪。 包括李彦在内的几个太监,也陆陆续续下船,他们自知命不久矣,开始在岸边痛哭流涕。 高丽使者正好在码头上,权通说道:“那位似是蔡攸。” 李资亮不禁感慨:“我也在御赐宴席上见过,当时蔡学士风度翩翩,不成想竟落得如此下场。” “快走吧,莫要跟此人有联系。”李永说道。 …… 朝会。 阁臣翟汝文率先出列:“今奸贼被抓获,有人建议用凌迟之刑,否则不足以泄民众之公愤。臣以为,凌迟有伤天和,不但不可为常刑,便是偶尔为之亦不可。” 刑部尚书柳瑊却说:“不以峻法,如何震慑宵小?蔡攸可不用凌迟,但李彦虽不是六贼,却比六贼之一的杨戬有过之而无不及,必须以凌迟惩处之!” 两人开了个头,其余官员纷纷发表见解。 支持凌迟和废除凌迟者,差不多是五五开。还有一些在和稀泥,认为李彦应该凌迟,但这种刑罚今后必须慎之又慎。 张根一直没发言,朱国祥问道:“首相以为如何?” 张根说道:“凌迟与否,乃是小事,依法办理即可。当务之急,是制定《大明刑统》,使得判案官员有法可依。” 副相高景山今冬患病,身体越来越不好,这次朝会专门给他安排了椅子。 高景山从椅子上站起:“陛下……” “爱卿坐着即可。”朱国祥道。 “多谢陛下恩典,”高景山又慢吞吞坐回去,“臣以为,张相所言甚是,是该编撰《大明刑统》了。但凌迟之刑,还是应该废除。旧宋也说慎施此刑,最初只用于谋反和采生折割,但熙宁之后就迅速泛滥起来,甚至有因妄言而受凌迟者!” 凌迟出自《荀子》,刚开始并非刑法,用来形容缓缓升高的山坡。 中国自古有很多肉刑,但比较常见的重刑是磔(肢解)。南北朝时达到一个高峰,并且出现了凌迟的雏形。 而到了唐末五代,凌迟之法渐渐成型,并且被割据势力滥用。 北宋初期是慎用此刑的,可一旦开了口子,必成泛滥之势。 都说宋代不杀文官,那是没犯十恶不赦之罪。 熙宁八年,余姚主簿、秀州团练使、秀州医官、河中观察推官……这些文官因涉嫌谋反,不但被判处死刑,而且还是凌迟之刑。 可是,从秦汉一直到北宋,凌迟始终没有写进法律,判起来其实是无法可依的。 南宋才把凌迟写进增补条例,元代才开始写进正式法律。 朱国祥看向儿子:“太子可要说什么?” 朱铭捧着笏板出列:“两位宰相老成持重,臣也觉得应该先定本朝律法。至于凌迟之刑,还是废除为好。真有人想要谋反,凌迟怎能吓阻?在臣看来,砍一刀跟割一百刀,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搞得血肉模糊着实不好看。不如增加一条,犯极重之罪时,家属没有处理尸体之权。此人被正刑之后,尸体必须交给医学院,以供医学生进行解剖。” 这个观点,角度实在刁钻,群臣听了都很迷惑。 而且大部分官员,也对医生解剖尸体无法理解,认为那是对尸体的极大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