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已经被写进无数首歌里面过了,你觉得熟悉,所以认为好听。 胡亮的第一句一出来,就给人一种熟悉感,不用看谱子,下一句就能跟着他一起哼出来。 这就跟专业科学家看民科一样,民科或多或少知道一点基本知识,但他们发表的作品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或者早就在几百年前就被人研究清楚了。 只是因为音乐是娱乐,大家对音乐有种“开心最重要”的宽容,所以很多不懂作曲的人写的歌儿照样能火遍大江南北,甚至有的明明有能力有水平的作曲家,故意写出“民科”的水平,就是为了以俗博出位。 程宫和丁建国都是专业出身的音乐人,他们自然有这个耳力,一听就听出来了。 乔美希还小,苏乙就是个刚入门的新手,至于杨双树,老爷子一辈子玩儿音乐,但他是个野路子。 所以老爷子跟外行一样,音乐对他来说只有两种——好听、牛逼的一种,不好听、不牛逼的一种。 “忘记了为什么,而存在……” 果然,胡亮唱出第二句,丁建国就基本没兴趣再听下去了。 而其他人则听得入神,就连程宫也舒展了眉头。 程宫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对音乐的追求并不强烈,所以底线容忍度很低。 他打算继续听下去,看看这首口水歌有没有运作一下的必要。 但没想到的是,胡亮唱了这两句,就不唱了。 “继续啊!”程宫奇怪看着他。 “没了啊!”胡亮理直气壮地道。 “不是,一首歌儿就两句啊?”程宫都傻眼了。 “那哪儿能呢?”胡亮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是我就写了两句。” “不是,我还在京都就告诉你赶紧写歌,一个礼拜你就写了两句?”程宫瞪大眼睛。 “快了慢了?”胡亮懵懂问道。 所有人齐齐翻了个白眼。 “我特么上辈子炸了多少个敬老院才遇到你这个玩意儿!”程宫恼火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