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五章 面试(1 / 2)

上一世周至只是跟着关婷婷跑夜总会,那些场子远没有和平鸽夜总会这么高的级别,老板也从来不重视男歌手,没人跟周至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倒是会一些。”周至点头。

“我说的不是雪绒花那种。”芳姐笑道。

雪绒花的确是英文歌,但是却是烂了大街的英文歌,周至感觉这歌的普及程度仅次于那首什么伦敦大桥fagdon。

“加州旅馆那种可以吗”周至问道。

“你会唱加州旅馆”苏芳眼神一亮“你从哪儿听到的这歌”

周至都不好意思吐槽苏芳一句话就把底都露了,老鹰乐队这唱片荣获了一九七八年二十届格莱美年度唱片大奖,妥妥的老歌了。

只是改开的春风吹开大门这么多年后,国外流行乐开始进入内陆,大家又从中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其中既带有摇滚风格,又带有民谣风格,非电音纯音乐语言的“公路嬉皮”,无疑非常迎合到华夏人民的口味。

不过曲子虽然经典,但是歌词非常诡异,好在很多人听的也只是旋律而并非歌词,而传唱这首歌的大学生们,很多都理解不了歌词中的意思,纯粹的为唱而唱。

虽然创作者兼主唱唐亨利认为这歌是写的天真的逝去而成熟的开始,但是在周至的理解里,这首歌是一种奋斗精神最终被庸俗与颓废代替的写照。

歌手用一种感世的情怀悲悯一种东西的逝去,用不正常状态下写出的歌词,描绘出了一个光怪陆离,卑污丑陋,“你可以一时结账,却无法永远离开”的扭曲世界。

“肘子哥哥有很多英文磁带,”关婷婷说道“还给了我和师父好多。”

现在还是国人只知道麦当娜而不知道戴安娜罗斯,宝拉阿巴杜以及惠特尼休斯顿,只知道迈克尔杰克逊而不知道比利乔尔,大卫鲍伊,普林斯,乔治迈克尔的年代,周至是通过杰克李的渠道搞来了不少国外歌手的磁带,然后将一些自己觉得可供唐琪和关婷婷学习的女歌手推介给了关婷婷。

苏芳应该是比较迷嬉皮士,周至试着说出两个她应该知道的名字“披头士和甲壳虫,都是我比较喜欢的。”

“那你试试加州旅馆。”苏芳笑道“快去快去”

加州旅馆这个其实就是唐亨利在周至现在这个年龄创作的,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这背景,以为是垂朽中年大叔的病中呓语,因为大家熟悉的是九四年乐队重组后的那个版本,大叔们这时候都小五十了。

周至现在唱的却是七七年的金曲碟里的版本,声音年轻了二十多年。

“onadarkdeserthighay,odyhair”enxuei

同样的,周至和唱粤语歌一样,歌声里充满了一种对语言极度熟悉而来的“自由感”。

明明和原唱大相径庭,但是你一听就能够知道,他是“正宗”的发音,和绝大多数人的“精准摹仿”,完全是两回事儿。

苏芳将脚藏在茶几下头,轻轻地随节奏点着脚尖,我欣赏这小子但是我不能让他看出来

现在很多夜总会都要有一两个唱粤语和英文的歌手,但是到目前为止,起码在蜀都,这样的好歌手其实不多。

并不是说他们的演唱技巧不好,纯粹就是因为他们的口音过于“塑料感”,导致减分严重。

这肘子有点反其道而行之,演唱技巧其实无法跟科班专业的相比,但是口音上的加分就太强了。

苏芳在粤省和首都都考察过,粤省的歌手唱粤语,和首都的老外歌手唱外语,肘子唱歌这韵味跟他们差不多。

而且这小子还一人会两门“外语”,当然这个“外”是指蜀州以外的外,也算“综合性人才”了。

还有这小子颇为滑头,刚刚也看不出来调试设备的本事儿,但是熟悉器材是无疑的,这就该算“一专多能”了

等到周至将加州旅馆唱完下来,苏芳说道“其实加州旅馆中间的吉他过门太长,这个时候歌手在台上没事儿做,这歌并不适合夜总会表演。”

我去,不适合那你还叫我唱周至不禁无语。

“不过也能看出来你唱英文歌的功底很不错。”苏芳笑道“我觉得可以来试试看,一晚上给你三首歌的机会,一首粤语,一首英文必须要保证,剩下的那首就随你自愿了。”

“伴奏带你要自己准备,看你对器材的熟悉程度,应该没问题吧”

“没有问题,我可以自己准备。”

“还有就是服装和化妆了。”苏芳说道“服装原则上是要自己准备的,婷婷用的她师父的礼服,你呢”

“呃这个我去婚纱店租可以不”

苏芳白了周至一眼“算了,你们跟我来吧。”

来到一个类似化妆间的地方,苏芳将烟叼到嘴里,拉开一个衣柜“好像身材差不多,试试吧,要是穿得上,这一柜子的演出服就送你了。”

“啊”周至觉得有些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