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狼狈的狗大户(1 / 2)

顾旭专门修习过神魂力量,精神感知力远超常人,自然早早地就察觉到了沈桦的到来。

“天龙秘境”里的参会者们都是竞争关系。

每个人都渴望夺得一个好名次,把对手们统统赶出秘境。

因此只要暴露在别人的面前,就意味着危险的存在。

此时顾旭的手揣在衣兜里,看似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

但“惊鸿笔”早已随着他心念一动,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不出所料。

沈桦在发现他后, 几乎不带一丝犹豫,就朝他发起了攻击。

他身上的数十件宝物,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泽

那件色彩鲜艳、质地柔软的丝绸衣裳,名为“紫烟霞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阻挡别人的真元攻击;

那顶饰有金银翡翠的帽子,名为“碧水冠”, 能够加快他的真元恢复速度, 提升他持久作战的能力;

他脖颈上挂着的玉锁, 名为“魂锁”,上面的符文来自灵山寺,可以大幅度强化他的神魂力量,抵御敌人精神层面上的攻击;

他脚上穿的那双靴子,名为“踏风靴”,能够控制气流,使得他的身法更加灵活他在这片狂风呼啸的荒地稳步行走,很大程度便是依赖这件宝贝。

而在他的手上,还突然出现了一把精致小巧的金色手弩,名为“鎏金镶珠弩”,能够附着磅礴的真元力量,心念一动即可发射弩箭,毫无疑问是用于瞬间偷袭的利器。

“真是个狗大户。”看到沈桦满身的法宝光芒,顾旭心里默默吐槽道。

不过顾旭一点也不慌张。

因为沈桦身上所有的法宝加起来,都没有他手中这支纤细朴素的“惊鸿笔”值钱。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顾旭微微眯起眼睛, 悄然发动法术。

寒意自他笔尖涌起, 飞雪自苍茫的天空飘落。

赤色的骄阳被阴云掩盖,绯红的荒原褪去色彩,变为一片银装素裹。

沈桦身上宝物的五彩光辉,也在这场白茫茫的大雪之中,渐渐变得暗淡无光,然后彻底熄灭。

这是“惊鸿笔”附带的法术,“万籁空寂”,能够抹去事物的非凡属性。

顾旭用它在陆氏凶宅中抹掉了唐荟的修为,在崂山遗迹除掉了台阶上的禁制,现在同样可以让沈桦身上的法宝失去效用。

他知道,金陵沈氏富甲天下,沈家子弟身上各类法宝层不出穷,令人防不胜防。

但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战斗手段非常依赖法宝。

一旦用不了法宝,他们的战斗力就会被大幅削弱。

而顾旭也能抓住对方恍惚的这一瞬间,对其发动起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一招制胜。

霎时,三张符纸从他的袖口飞出,像是雪花一样,朝着沈桦所在的位置飘去。

“烈光符”、“缚身符”、“烈炎真符”。

先以强光眩晕对手,再用绳索束缚对手的行动, 最后放火开烧。

这套连招, 顾旭私下里练习过无数次,此时已经掌握得格外娴熟。

沈桦作为娇生惯养的公子哥,长期沉浸于风花雪月之中,在实战经验方面自然远不如顾旭。

在法宝失效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慌了神。

当他的身体被蟒蛇般的绳索牢牢捆住、跌倒在地后,他的脑袋更是一片空白,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对。

他想到了顾旭过去种种传奇般的经历,想到了他曾在与“凶神”级鬼怪对峙后全身而退,想到了同辈们对其推崇备至,想到了弟弟沈丘就算抛弃家族也要投奔到他的府上沈桦突然双腿发颤,感觉有些害怕。

“住手”他不受控制地朝顾旭大声喊道,“我认输”

与此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捏碎了手心里的玉符。

刹那间,金光笼罩了他的身影,四周的空间在他的眼前碎裂,他再度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拖拽着他,把他拉进空间的缝隙之中。

待他的视野再度变得清晰起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洛河之畔。

围观群众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的身上。

作为一個只在“天龙秘境”中待了一刻钟就狼狈逃离的修士,沈桦此刻尴尬至极,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少爷,您您还好吗”

一个仆人拎着水壶和点心盒子,匆匆赶来沈桦的面前,小心翼翼地说道。

沈桦皱着眉头,没搭理他。

他一把夺过水壶,咕噜咕噜往自己口中灌水。水从嘴角流出,沾湿了他的衣襟,他也浑不在意。

然后他重重地把水壶砸在地上,踹了一脚,转身朝着自己的马车走去。

来的时候有多么风光,走的时候就有多么狼狈。

仆人则弯腰捡起水壶,屁颠屁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