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五章 陶澍大战盐商(1 / 2)

大清疆臣。 米洛店长 1946 字 2023-09-05

就在陶澍上任两江总督之后,扬州的盐商便即感受到了巨大压力。这一日,陶澍也亲自来到扬州,将各路盐商尽数召集到了盐运使司,眼看各人已经坐定,陶澍也令下属取过一叠文告,向众盐商说道

“各位,今日本部堂请你等前来,第一件事便是要你等看清楚,本部堂对于两淮之地的私盐之患,这几个月下来,已经进行了严厉的清查,你们看到的,就是那些私盐贩子被我两江总督部堂拿捕的文书,我想对各位说的是,私盐清查,我陶澍绝不会对任何人留情,这件事,你等今日也要作个见证”

“陶总制上任江督,不过三月,便即清剿了这许多滥行私盐之人,在下佩服啊。”座中的两淮盐商首总黄至筠看着陶澍神色严峻,也只好向他客气道“不过,若是只有清查私盐之事,总制只将这些文书送到扬州,交予我等一阅即可,又何必亲临盐运使司,还要把我们都召集过来呢”

“黄总商说得对啊,既然黄总商都这样问了,那我也就不再卖关子了。”陶澍看黄至筠已经有了不解之意,当即向各人直言道“既然走私之人,大半已经被先前蒋大人和我清剿,那我想问各位一个问题,为何这市集之上,售盐的盐价,竟然还是一成不变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十年以来,私盐在江淮如此猖獗那私盐贩子卖一斤盐,价格仅及市价之半,就这样,他们还能赚不少钱这官盐是有什么不同吗质量比私盐好那么多吗我知道,盐价是盐运使司议定的,但运司衙门议定盐价,必然要听从你等盐商的意见,所以你们给我解释一下,你们用这样的高价卖盐,你们是想让百姓吃盐呢,还是想直接掏空百姓的腰包啊”

“陶总制,我们若是不定这样的盐价,我们根本就不能营利啊”黄至筠无奈之下,也只好向陶澍诉苦道“我们议定盐价,又不能只考虑私盐价格高低,总是要把盐税和积欠考虑进来啊我们赚了钱,一是要缴纳当年盐税,二是要弥补以前欠款,这些积欠我们也是商议过了的,每年只补十分之一,十年缴足。所以我们卖盐看起来是赚了钱,可是扣除盐税、积欠和各家日用开支,其实也也剩不下多少银子了。”

“你等在市场上定这样的高价,只会让积欠之事愈演愈烈”不想陶澍也不再向黄至筠留半点情面,直接向众盐商斥道“你们想想,你们定的盐价高了,百姓就不愿意再买高价盐,换言之,只要出现低价盐,他们必然趋之若鹜,有这样巨大的需求,就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孙大人蒋大人也好,我陶澍也好,自忖清剿私盐,均是不遗余力,可为什么私盐之患一直不能根治,就在于这私盐之源,并非刁民奸猾,而是盐价高昂,百姓不得不有求于私盐你等盐税都是按旧制缴纳的,朝廷从来没有在盐税之上为难过你们,那你们家中开支有多少,你们积欠又有多少你们怎么就把两淮盐务经营成了年年亏空的样子是啊,你们都是依凭祖荫,方有了如今盐商之位,有资格行盐营利的,是百年之前你们的那些祖宗,可你们呢你们如今不就是在败坏祖业吗咱们两淮的盐务,就是你们这些靠祖宗吃饭的人在操控的吗”

众盐商被陶澍这一番训斥,也未免心中有气,一个个面上都不好看。可与此同时,却也并无一人能够正面驳斥陶澍之言,只因陶澍祖业之语,乃是当时的实情。

自汉代确立盐务官营之后,历朝历代的盐业便为官府所垄断,然而进入宋元明时代,历朝官府也都认识到,纯粹的官营盐业效率低下,不利于增长收益,所以也一直在引入商人经营盐业。直到明朝中期,“官督商办”的盐务系统基本成型,官府发出可以销售食盐的盐引,商人领取盐引后便可以经销食盐。可是明代中后期,由于官府管理秩序混乱,对使用盐引之人未加限制,导致许多勋戚太监同样可以经营盐务,盐引今日发出,明日便大半落入勋戚太监之手,这样不仅商人经营有限,还导致特权阶层利用盐务聚敛了大量财富,其实不利于政权发展。是以到了明末,盐务改革已经成为迫在眉睫之事。

万历末年,明王朝终于有大臣提出,以后盐引发出,便直接由商人行盐,官员不得干预盐务具体的销售,但彼时明王朝已经积重难返,无力解决勋戚太监对盐务的实际控制,是以直至明亡,这一新政策还是无法实行。但清王朝入关之后,却使用了这一新法,即后世所言“纲盐法”,商人获得盐引之后,便可以自行雇募人手开发盐场,在清王朝指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食盐贩卖,此外只需缴纳足额盐税即可。由于商人本身没有政治特权,是以清朝前期,“纲盐法”不仅保证了食盐销售畅通,也为清王朝带来了足额盐税,并无明显弊端可言。清王朝将全国盐务运营分为十一个区域,两淮区域堪称各区之首,其盐务运营范围涉及江苏、安徽、江西、湖广各省,实际上控制了整个长江中游地区。

然而进入清中叶,许多人却逐渐发觉,“纲盐法”的实际执行,已经导致了盐务垄断,这也和盐务本身的“官督商办”性质有关。从法令的角度来看,承办盐务的商人并非固定群体,但是各地盐场有限,在盐商逐渐崛起之后,很快便被各路盐商实质性瓜分,后起商人即便想要经营盐务,也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