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红莲龙女!(3 / 5)

多少,尤其是再配合上从故友那里打听到的各种消息,这些聪明的妖怪显然是一刻都不想在这座城里久留。

留下来干啥

等死吗

跑,确实不一定能成功跑路。

一位妖皇的实力绝对是无法估量的,最起码他们这些小妖肯定是无法估量的,但坐着等死显然也不是那么一回事,还不如躲着点试着跑为好。

最起码有活命的几率。

而当这些聪明的妖怪大量出现后,即便是彼此间并未经过沟通,也心知肚明的选择了完全相反的方向跑路。

多一个同道者,就减少了一半的死亡几率,多两个同道者,就减少了三分之二的死亡几率。

总而言之,跑路的同道者越多,自身的死亡几率越小,死道友不死贫道虽然不怎么好听,但在这个紧要关头,能成功跑路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还惦记着名声小心当场死翘翘。

至于说

为什么不提醒一下某些铁憨憨

主要还是因为,在这个节骨眼上找一个吸引火力的盾牌属实困难,就算是有极个别聪明的妖怪有这个心思,在生死面前也会毫无疑问的选择默不作声。

因此,在众多铁憨憨还没有明白过来的目光中,一众黑影瞬间出了城,而后头也不回的化作一片黑点,消失在此起彼伏的沙丘后。

看样子

就像是城里有一位妖皇似的

看见这个场景,每一个惊愕的铁憨憨都下意识找了一句可以形容的话语,其中大多数都是拿妖皇来比喻。

毕竟,在这个天灾可以被强者制造和抵消的世界中,天灾并不可怕,可怕的其实是强者。

而最强者,显然就是妖皇。

因此,拿妖皇来比喻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

鬼能猜到比喻成真了啊

“奉我人族妖皇之命,对此城内所有的外来妖怪进行警告与通知,所有在我人族通缉令上且自认为无错的妖怪,立刻前往不远处的皇宫接受检验。”

“余下的同在通缉令上的妖怪,见一个杀一个”

“没有在通缉令上的妖怪,临时接受我们的管制,如有反抗,可以就地不问缘由的击杀”

“言至于此,好自为之。”

一位少年踏空而来,将手中的纸张打开贴在城墙上,而后轻挥手掌,将一堆五光十色的法术拍开,目露杀意,抬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剑,双手合十,轻抚剑刃,而后无比自然的往外一展开,数十道恍若真迹的长剑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被少年驱使着对刚刚所有动用过法术的妖怪挨个点名。

杀一部分,放一部分。

拉拢的那一部分,被陆渊交给了李慕尘来做。

一位王者不能缺少霸道,但一位王者的起身之基绝对不能是霸道,而是仁,亦或者是义。

因此,若是让李慕尘出手,即便是展现出了仁义,但若是手头上在一开始就占染了妖怪的血液,无疑是李慕尘身份上的一个污点。

当然。

陆渊很清楚,谁来都一样。

他来他也一样。

大多数妖怪的思想都很单纯,他们会在第一时间认定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深信不疑。

因此,只要他敢动手,哪怕是他展露出自己人龙混血的身份,成为西域之主也绝对是一件困难的事。

想凭借着一个人龙混血的身份,就让已经被推到了敌人立场的众多妖怪妖怪对自己纳首就拜

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但想要单纯的达成这个目标,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困难。

展现出自己龙族的身份,然后光明正大的击败梵云飞这位妖皇,其实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接手西域,并成为西域新的妖皇。

这真的好吗

在拟定计划的时候,陆渊不止一次们心自问,他是否对于妖怪太过于宽容,从而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身份。

他是人。

他也是龙。

天底下,除了他以外,没有任何的存在可以在先天上扛住两种心灵与立场上的自我谴责。

因此

“败类是必须要剪除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别人没有资格杀的,我来杀”

“别人没有资格说的,我来说”

“别人没有资格做的,我来做”

“在任何层面上,我所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可以得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充其量只不过是失去名声罢了”

但名声这种东西

真的重要吗

计划被定下的那晚,心血沸腾的陆渊站在窗前曾思考过这个问题,但当时却并没有自我给出一个答复,直至现在,他同样站在窗前时,才可以给出一个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