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为什么他们是主角 系统:喵~(1 / 2)

气氛凝滞得像是要结冰。

又淅淅沥沥下起雨,黑黢黢的石头房子里,千金静静地垂首而坐,手边只有一个盛水的泥壶和一个木头挖出来的杯子。

杯子中盛满井水,满是土腥气。

门外有许多双眼睛盯着她,她只是泰然自若地坐着。千金路上走了十七天,鞋子已经磨破了,换成了新编的草鞋,身上的衣服却还看得出精细的纹绣,是富贵人家才穿的衣服。

许多眼珠子盯着她看,却只有雨声静静落下,连呼吸声都细微。

如此这般对峙半个时辰,老陈抱着刀回来,弓着腰,进了院门先跪地,然后将长刀举到头顶,膝行而前,送到千金跟前。

于是院外的人都散去了。

这紧张的半个时辰,在千金所看不到的地方,应当发生了许多事,最后她只看到结果。

他们决定认命。

花岗镇全部的壮劳力都在野狼寨,野狼寨被屠戮一空,他们又要如何为他们报仇做不到的。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人活在这世上,就是会遇到这样无力的时候。

千金打开刀鞘,淡淡看了一眼刀刃,拿指腹擦过,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小块儿银子,扔到桌上,出门继续往西去。

她的身后,老陈带着几个老头儿老太太,在雨中默默看着她的背影,许久许久。

“这把刀之后便又可以再砍十五个人头。”千金心说。

系统说“你上次说那把刀能砍十五个人头,我还以为你只是说个虚数,没想到竟然真有那么准确。”

千金说“熟能生巧。”

旱灾之前,她只是柏之国小柳乡一个村户的女儿,碰过的刀只有镰刀和菜刀,但是旱灾之后,她用过许多许多刀。

用多了,就也熟悉了,熟悉了就也知道了。

“我喜欢刀。”千金说。

系统叹了口气,放低声音说“但这把刀不够好。”

这把刀砍十五个人头就要卷刃,但如果到了西疆,或许千金要面对的是几千几万个人头。

系统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和之前五个宿主所选择的道路比起来,究竟是更好还是更坏,但它已经失败了太久。

做一个被人杀的人,或者去杀人的人,这个世界似乎只有这两种选择了。

系统又说起花岗镇和野狼寨。

“我不明白,天道气运究竟是怎么算的。”它说“花岗镇的惨剧,难道不该归罪于叶明钦么”

他掏空了这样的一整个镇子,甚至逼得他们上山做了土匪。

做下这样的事情,仅仅是因为他在建造长城,便是值得嘉奖的吗

“我不喜欢花岗镇。”千金说。

千金一方面觉得他们的选择是明智的,另一方面又厌憎他们的软弱。自然,如果他们要为野狼寨报仇,千金不会手下留情,可是仅仅因为仇恨的尽头是死亡,他们就能放弃仇恨吗

他们的家人,死了就白死了

保全他们自己,难道就比报仇更重要

千金不会那么选择的。

就算是要死,她也会死在报仇的路上。

系统叹了口气“他们真的也挺可怜的。”

千金只是说“人活在这世上,哪个不可怜”

继续往西走,人烟越来越少,治安越来越乱,打家劫舍的越来越多,像花岗镇这样的村子也越来越多。

关于叶明钦的传言也越来越多。

千金不擅长和陌生人攀谈,于是在系统的建议下,找了一个路边的茶棚坐下,一坐就一听,听往来的行人喝茶时说些不紧要的话。

叶明钦在西疆的名气很大,他到西疆不过是两三年时间,已经压过了许多老将军,隐隐约约有成为西疆无冕之王的意思。

往来行人说起他,言谈中带着畏惧,高声夸赞他阔气,给钱大方,讲道理,发饷及时。

然后小声说他为人残暴,杀人盈野。

他的名气大,他要建的长城名气也大。

为了防范西边的红毛,叶明钦上书皇帝,要建一道贯穿西疆的防线,以竟千年万世之功。

于是要钱,要人,要地,要粮,什么都要,长城还没有开始建,但是整个西疆都被这个长城给盘活了。

行脚商人们都去往叶明钦那里卖茶叶,卖水,卖粮,卖石头,甚或者卖人。

男人卖去修城墙,女的卖去劳军。

这样一项大工程,鲸吞着一切资源,然后往外吐钱,商人们看叶明钦就像是看一个大财主,明知他残暴,也要往跟前去。

系统于是很快就明白为什么叶家三兄弟是当世主角。

它磕磕巴巴地说“如果真的是他要建长城的话,那、那”

千金迷茫地说“那”

系统憋了半天,说“不然我们还说去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