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明辉默不作声,抬眼望着漫天繁星,最后百无聊赖地摆摆手:“回吧。” 他大哥自少年时就一力支撑侯府,在官场上摸爬滚打硬生生撑起了忠勇侯的架子,现如今侯门三兄弟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少不了他大哥叶明真的一力经营。 侯府内外,让他经营得如同铁桶一般,发生什么事都逃不过他大哥叶明真的耳目。 叶明辉没指望小小的威胁就能瞒下那姑娘的出现。 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回到府中之后,叶明辉并未就寝,而是去到书房,将所有丫鬟都撵出去,紧紧关上房门,孤身一人,研墨作画。 他再年轻些时,十四五岁年纪,是京中人人赞誉的神童,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大儒收他为亲传弟子,皇帝亲自召见问策,而后他大哥入仕,二哥领兵,忠勇侯府炙手可热,树大招风。 从此叶明辉一蹶不振,成为伤仲永,彻底放浪形骸,再不提笔。 “呵呵,虽然多年不曾用功,画技倒未曾褪色嘛。”叶明辉放下饱蘸墨汁的狼毫,满意地看着已经成型的人物小像。 那是一名少女,豆蔻年华,秋水双瞳,只是不知为何,神态表情竟无丝毫活人的灵动,反而呆若木鸡。 正是千金。 叶明辉笑着笑着突然敛起笑容,呆呆地看着这画,他想起,曾经情窦初开时,第一个直视他眼睛的那个女人,她微笑着说:“我喜欢你。” 如此大胆的女人,是不常见的。 或许当时他就该知道,那绝不可能是这凡尘俗世所能养出来的女子。 叶明辉笑笑,将画像折起,放到胸口,仔细放好,预备明日托人去打探此次任务者的身份。 他知道任务者每次所降临的身份,都一定是京中贵族家女子,必不可能低了,只在那一个小圈子里找,是很容易找到的。 自然,京中高官显贵向来将自己女眷看得很严,她们的长相外男是不会知道的,但是叶明辉混迹花丛多年,自有痴心密友愿意为他去打听。 找到人之后,他也不准备做什么,只想告诉她一件事:别去招惹他大哥,会死的。 快跑吧! 对方大概率不会听从他的建议,但是唯此一遭,他自觉仁至义尽,方可闭耳塞听,继续沉沦花丛。 第二日一早,叶明辉出门去,而千金在破庙中醒来,嗅到一阵香气扑鼻。 小乞丐二狗生了火,歪着一只手,在火上烘烤一只肥鸡,鸡肉的油脂经过高温烘烤,滴在火焰上,噼啪一声,香味越发浓郁, 二狗昨夜小心翼翼护在怀里,就算是断了根指头都不愿意被千金抢走的就是这东西。 千金默默看过去,二狗讪笑着说:“这鸡在地上滚了好几滚,沾了屎了,不干不净,姑娘你怕是不能吃的。” 千金哼一声,哪里看不出他的把戏。 只是也懒得计较,她本也不是要抢他吃的,不然昨夜就动手了。 “你一个乞丐,也吃得上肥鸡?” 这里的人日子未免过得也太舒服了些。 千金三年没见过什么荤腥了,昨日在御史大夫府上,本以为能好好吃些肉菜,结果端上来都是些清汤寡水养颜的东西,一点儿荤腥都没有。 她有意点菜,却被系统抓住一顿说c,人设崩了,会被当成妖怪之类的。 所以她才跑得那样快。 跑出御史大夫府上之后,系统先生再也不叽叽歪歪说她崩人设了。 二狗挪挪屁股,悄悄离千金远了半个身位,才说:“昨天运气好,侯府的公子哥儿去游船上见他相好的,摆阔,从船上大把地往外撒钱,我捡了铜钱,怕被人抢了,立刻就全换了这只肥鸡。” 千金瞅瞅他的脚底板,二狗把脚使劲儿往回收,生怕她来抢鞋底子里那几串儿铜板。 见千金没有动手的意思,又是谄笑着奉承:“老大您是个讲究人,见不得脏东西的,小的一身脏,您就把我当个屁放了。” 千金懒得说什么,起身准备离开,却被系统叫住。 “你问问他,他说的公子哥儿是不是叶明辉?” 果真是叶明辉。 二狗绘声绘色地给千金描述这公子哥儿如何阔气,如何潇洒,随手一扔就是大把的钱,昨晚上游船边上的百姓都走了大运,当场过节呢。 又说他今晚上肯定还来,他要去游船边上再去蹲点儿,看能不能再捡点儿饭吃。 千金说:“听起来他是个好人。” 能让人吃饱饭的就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