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女大王姐姐(1 / 2)

案子审结得很快。

能不快吗?

案犯带着主犯自首,有苦主,有首告,前因后果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事事说得清清楚楚。

那个县令和他的小舅子,本来是这个案子比较多难的一部分,但是,郡守出马有什么难的?就算这县令身后有条什么线给他保驾护航,但梁王殿下亲自过问的案子,黄于意还在意他背后的势力吗?

那当然是一查到底,掀个底朝天。

这么一来,掀出来的事还不少。

不仅只南樟县县令有问题,兴化府的知府,也被南樟县令送的礼物给砸倒了,就算有人越过南樟县令往知府衙门告状的,也被兴化府知府挡下来。

难怪这帮土匪们能做到安然无恙地在南樟山当起了土皇帝,不得不说,南樟山土匪四寨主龚左波是个人才,可惜没用到正道上。

甚至,如果不是他们这次劫了夏元飞的货,杀了商队的兄弟,惹来了沐清瑜,也许再过几年,仍然在过着逍遥日子。

毕竟,他们一向做的是杀光抢光,人已经灭了口,没灭口的也劫上了山成为他们的玩物,消息自然传不出去。

黄于意的雷厉风行,仅两天,就把这件案子结了。

匪首黄鹏义四人罪大恶极,手中人命无数,凌y虐妇女,丧尽天良。虽然大多数已经没有苦主,但从后山起出的尸骨,以及现存苦主的口供,判腰斩之刑!三日后行刑!其于南樟县购置之房产,所藏之银钱,皆充公。

匪众黄老三之流三人,虽手中无人命,但行入歧途,为匪首帮凶,杖三十,罚苦役三年。

兴化知府宋钟,受贿贪墨,与罪匪沆瀣一气,罪加一等,摘去乌纱,剥夺官身,抄家,财产充公。流放三千里苦役,家眷子女连坐随行,三代不得科举!

南樟县令张冠希,收受贿赂,包庇治下凶匪,与凶匪分赃。任职期间,中饱私囊,鱼肉百姓,贿赂上官,罪在不赦,抄家,财产充公。摘去乌纱,剥夺官身,判斩刑,三日后菜市场行刑,家眷子女充作官奴,三代不得脱藉。

南樟主薄于傲天,勾结土匪,扰乱治下,抄家,财产充公。判斩刑,三日后菜市场行刑。

苦主江阿沁一众十五人,遭受无妄之灾,家破人亡,官府抚恤每人五十两白银,以作安置费用。

除了兴化知府宋钟的处罚与行刑需要再上报之外,知县以下,郡守黄于意都是可以直接行刑的。

其实这案子黄于意还有一些疑点,这几个穷凶极恶的土匪,五年时间,守着南樟山这条路,杀人越货,劫财劫物无数。

据他们交代,他们抢到的财物,六成孝敬了张冠希,那还有四成,抢到的东西,除了银钱,还有货物,派出的人在南樟山后山的仓库里倒是找到了一些货物,但并不多,所有钱物,都被这些土匪们给挥霍空了么?

还有,据黄老三三人口供,南樟山上共有土匪三十九人,除去他们七个,剩下的三十二人全都死于非命了,据说是有江湖大侠出手了。

这侠以武犯禁,虽是行了侠义之事,但人有过错,自有律法处置,这些自诩侠义者,也没资格杀人啊。

此事,该不该上报?

最后,黄于意想到梁王殿下意味深长的话,突然警醒。

天下哪来这么多侠客义士?

要真是侠客义士,哪里会让梁王殿下亲自跑这一趟?

那定是梁王殿下的人啊。

至于梁王殿下身为皇子,为什么要假借侠士行事,他一想也明白了。现在朝中形势不明,大皇子和四皇子之间明争暗斗,其他皇子明哲保身,当然是低调行事。这股土匪也许是殿下外出办事无意中发现,既然除了地方一害,又不想居功,所以以侠士之名。

治下出了土匪,还涉及百多条人命,延时五年,而梁王殿下的人除了土匪,将这功劳拱手相送,黄于意瞬间就觉得自己心领神会了。

管他土匪窝里是不是还该有金银,从知府知县和主薄家抄来的家产,已经够多了,还有四个匪着在南樟县购的宅子,以及宅子里藏的银子,数目都很可观。

便算土匪窝里有,也只是小部分,做人不能贪婪。

管他是江湖侠士还是梁王的人,既然梁王不明说,江湖人不居功,那这件事,便是他黄于意的政绩,大不了他将这次收缴的银钱多拿出一些来用来安置那些贫困流民。

沐清瑜并没有走,等案子判了之后,十五个姑娘走出衙门大堂,她们眼神之中,既有大仇得报的快慰,又有余生被毁的灰暗,眼里一片枯寂,明明最大的那个还不到二十二岁,最小的才十四岁,却一个个有如行将就木的老人,眼里看不到生气。

她们每人得了官府五十两安置银子。

可是这五十两于她们来说,实在微不足道。

不说其中有些女子本是富贵出身,便是这些年的折磨和凌y虐,她们所承受的痛苦和煎熬,又岂是这五十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