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临风猜到,刘慕节口中的这个“他们”,就是澜溪五秀中另外那几位。
他需要时间压制透魂钉,也对这段陈年旧事有些好奇,便一直没有出言打断,只是静静听刘慕节讲下去。
“我至今都能清晰地回忆起那一天。”
“早春三月,阳光明媚的让人想飞。我在白鹿崖的石头栈道上第一次看到他们。他们四个说说笑笑地从山下走上来,男的英俊,女的美丽,每个人都是青春四溢,飞扬明亮。”
“我自惭形秽,低着头,想默默从他们身边走过,却被那个领头的男青年叫住。”
“陈乃言不愧是陈乃言,擦肩而过便看出我也是修行之人。他说,看我与他们年龄相仿,又是玄师同道,想结交一下。”
“我有些激动,又有些惶恐,没想到他们这样的人会主动跟我交朋友。乃言邀我一起游山,我却十分迟疑。我知道,我跟他们不是一路人,怕他们是一时热情,相处久了就会看不起我。”
“就在这时,乃言身边那个明人的女孩子说话了。”
“‘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不爽快!大家一起玩多好啊?难不成你是觉得自己长得帅,怕我和小晚趁机占你便宜?’”
刘慕节学着少女的腔调说出这句话,脸上浮现出温柔的微笑。
“林斯在江湖上有‘名花’之名,是我们那一辈玄师中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我那时大约是被她的美貌震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糊里糊涂地答应了他们的邀约。”
“谁曾想,一路相处下来,我与他们十分投缘,几乎可说是一见如故。乃言听说我孤身一人在外闯荡,便邀我加入他们的队伍。这一次,我立刻就答应了。”
“我们五人搭档,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王铭人称‘巧工’,虽只是王家旁支子弟,但在法器打造、运用上颇有天赋,极受王家器重。他就像一个行走的百宝囊,随时能变出千奇百怪的法器,给我们提供及时的支持。”
“向晚这个‘静女’,自小在林家长大,性子文文静静,却懂得许多威力巨大的玄术。她的玄性也是我们几人中最高的。她强大的术法,是我们对付难缠敌人的必杀武器。”
“林家以医术闻名,不仅能治普通伤病,更擅长治疗术法、邪祟所造成的创伤。林斯家学渊源,精擅治疗之术,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很多时候,妖魔鬼怪并不比人傻,跟他们交锋,不仅是斗力,更是斗智。我就是那个动脑子出主意的人——他们几个世家子弟,从小受的教育太过正统,哪有我这种野小子鬼点子多。”
“乃言……呵,乃言是我们当中最厉害的,什么都厉害。他身手好,头脑好,性情好,做事沉稳果断有担当。大家都服他,都喜欢他,愿意被他领导。我们做得那些大事,比如围捕连毁十二座村庄的山怪、歼灭吸婴儿血的鬼母之类的,都是他牵头完成的。”
“如果硬要说陈乃言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他有点个人英雄主义。他喜欢把最危险的任务留给自己;遇到敌人来不及通知大家时,他总会孤身一个人追上去;行动出了问题,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责任都揽到他一个人身上……”
关临风有些意外,说:“说实话,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夸奖陈乃言。”
“乃言很优秀,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刘慕节的笑容渐渐苦涩起来。
他顿了顿,继续说下去。
“王铭、林斯、向晚从小和陈乃言一起长大,一向佩服他,对他的发号施令、他的个人英雄主义,早已见怪不怪。只有他孤身犯险受了伤时,林斯会骂他几句‘瞎逞能’‘不要命’之类的。可我们都知道,林斯嘴上这样说,心里非但不怪他,反而觉得他英雄了得,只是心疼他把自己弄伤了……林斯喜欢乃言,瞎子都看得出来。”
“但我是后来加入他们的。我也是个有雄心大志的男人,我们五人一起做的事,风头每次都叫乃言一人占了大半,我难免有些不服气。另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漂亮、泼辣、大小姐脾气的林斯,开始在我每夜的梦里出现。每当我看到她用那种崇拜的眼神看着乃言,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我至今都觉得,论资质、论能力,我不见得在乃言之下,只因为他投生在陈家,而我生在八个人穿三条裤子的摩络村,才有了后来这种差别。我总在想,如果我有和他相同的条件、相同的机会,我肯定能比他做得更好。”
听到此处,关临风已然明白,澜溪五秀最后的决裂早成定局。刘慕节这点不甘心、不服气,无心人或许看不出,可一旦碰到冯胡这种存心离间五秀的家伙,怎么可能不被利用?
刘慕节也已经讲到了这一段。
“冯胡找上我的时候,我正在椒镇的鱼龙亭一个人喝闷酒……”
“椒镇?”关临风有些意外,“我记得,你们诛杀吸血鬼母,就是在那里。”
“是啊。”刘慕节一叹,说,“人人都知道澜溪五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