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 穿衬衫很有气质(1 / 1)

方宗棠进门以后立马被震惊到了,这哪儿是豪宅啊,简直就是一家小型博物馆啊!

从门口玄关开始,一直延伸到最里面,地上放的,桌子上摆的,墙上挂的,无一不是古物。

她还在这里看见老宅的东西了。

宋毅指着客厅中央摆着的东西说:“那些是从老宅搬来的。”

方宗棠自动翻译成,她自己的。

“等老宅修好以后,放回去。“

宋毅一边带着她往屋里走,一边说:“不会忘记的。”

方宗棠走到桌子前,伸手抹了一下,这积灰厚度,最少也得有四五个月没有来打扫了。

宋毅看在眼里,掏出手绢,抓着她手指,把上面积灰擦干净。

“我有时候很忙,叫继宗来,我也不放心。”

方宗棠哼笑了一声:“叫他来,还不如让这儿接着落灰呢。”

宋毅把话题引到儿子身上:“听保镖说,他跟着红鲤,在油麻地租了间房子住。”

她视线落在瓷器上,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说:“能在油麻地租房子,红鲤还是有些积蓄的。”

宋毅为了让她放心,把红鲤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下。

“她家里人靠她在跑马地买了楼房,她跟在继宗身边这几年,也捞了不少钱。”

方宗棠没好气的推门进了房间。

“你这个当父亲的,什么都知道,也不知道提醒下。”

宋毅跟在后面解释:“我提醒过,他是真的把红鲤当成亲人的。后来我再有好东西就不给他了,每个月零用钱也砍去一半。”

她进去以后,又在博古架上抹了一把。

“房间里积灰全部扫到一起,肯定能做一个大花瓶。”

宋毅刚想用手绢替她擦干净手指,手里手绢就被抽走,去擦花瓶了。

“这布还挺软,又没有刺,用来擦瓷器最好。”她忍不了好物蒙尘了。

宋毅见她开始打扫,转身也去洗漱间了。

再回来的时候,提着一桶水,两只手全都湿透了,手上还拿着一块干净的抹布。

“阿棠,你帮我把袖子解开,我手湿了。”宋毅皱着眉头看着两只手腕。

白衬衫手腕的地方,也沾湿了一些。

她没好气的把十根手指头伸出来:“我手指头上都是灰,还不如你手干净呢?”

宋毅双手伸到她跟前:“我衬衫是真丝的,不能沾水,你手上都是灰,没有水。”

她扫了一眼宋毅的衣裳,还真是丝的。

“你一个大男人,穿那么矫情干嘛?”她把手指头随手在手绢上擦了下,手指灵活的,几下就把扣子解开了。

宋毅:“卷上去一点,里面有袖箍,可以系上。”

她心说,要不是看在你做了那么多事情的份上,我早就揍你了。

“你上学的时候不是都不穿白衬衫的吗?怎么现在天天穿白衬衫?”

宋毅低头看着不耐烦找袖箍的人,喉结动了动。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穿衬衫很有气质。”

方宗棠气笑了一声:“光有气质,穿着难受有什么用,穿衣服就是为了摆着给人看的吗?”

宋毅眼睛动了下,反问回去:“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