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不需要朱靖垣继续深入解释,朱靖垣也知道自己应该不需要解释了。
国家资本主义不等于全民所有,全民所有不等于劳动者所有。
国家资本主义可以看做是官僚体系所有,或者说文官系统所有,朝廷所有。
朝廷所有的工厂和商行,并不能直接保障最底层人的利益。
但却是朝廷和官僚体系在面对东家和工人的时候能够保持相对中立的基础。
如果没有官营财团做秤砣,朝廷如果制定了某种新的劳动相关法律,要求厂商按照某种规定生产,要求厂商给与工人哪些保障,东家们可能会像曾经的士大夫对抗皇帝那样来应对。
可以阳奉阴违,可以辞官罢工,可以找一大堆看上去非常有道理的理由。
以前是“朝廷不能与民争利”,现在和以后就是“朝廷不能剥夺工人劳动致富的权利”。
朝廷如果特别处理某些个别厂商,那么其他同类厂商可能联合对抗或者停业罢工,甚至是鼓动乃至撺掇工人闹事对抗朝廷。
就像曾经的地方士大夫,可以找人打死皇帝派出的税吏,闹事死了人还可以写个《几人墓碑记》,来确保把自己干的事业是正义的。
只可惜到了大清朝,这种墓碑记就没办法写了,名单太长写不过来,写了也没有。
有了朝廷官营的财团,相当于朝廷直接控制了一部分的资源,直接控制一大批的人口。
对这些资源和人口的管理和使用,不需要通过东家们作为中间的媒介了。
东家们不服从管理,或者从中作梗的时候,朝廷可以用官营财团企业与之对抗。
朝廷制定法律要求实行十小时工作制,可以让自己直接管理的官营财团首先执行。
官营财团对相对优渥的劳动条件和待遇,会从民间厂商范围内吸引劳动者。
进而迫使民间的东家们不得不开出更好的条件以留住劳动者。
就像大明皇帝用官僚系统与皇室财团互相制衡一样。
最关键的是,官营财团的存在,与民间资本产生了竞争关系。
官僚集团的成员包括官营财团成员。
于是官营财团的存在,就成了官僚集团与民间资本媾和的障碍。
多以官营财团是官僚体系不会完全倒向东家们的基础。
限制民间东家们掌控更多社会资源的堤坝。
无论官僚体系处于何种考虑,是否决要保障底层劳动者最基本利益。
官营财团的存在,为他们提供了可以做选择的可能性。
如果没有朝廷直接掌控的官营财团作为制衡的力量,朝廷想要要求厂商直接保障劳动者利益,会像古代皇帝要求士大夫们保障农民利益一样困难。
他们可以说的很好听,但很可能不会有人真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