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一章 大公三十年(1 / 4)

大明1805 王子虚 2443 字 12个月前

朱迪镧就挺无奈的。

自己好不容易适应了西洋县刑狱机构的节奏,也终于有机会找到了一些清闲的空隙出去溜达了。

结果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大活儿。

什么叫“太过简单粗暴”,那其实是高效、果断、彻底。

什么是“稳妥周全平滑”,那其实是缓慢、折中、反复。

本来自己提了建议,如果老爹直接简单粗暴的下旨,那自然有印度布政使司的官员去处理。

后续就不关自己的事情了。

现在是以后都让自己负责,把当地的事情慢慢的解决掉。

关键是,怎么才能稳妥周全平滑呢?

朱迪镧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愁眉苦脸的思考着印度国的事情。

衣服的问题是表象,内在的逻辑是礼仪,礼仪的内在是文化,文化的内在是共同认知。

格罗夫纳家族拒绝大明的共同认知,还要建立他们自己的共同认知。

自己的本来想法,是直接暴力打断这个过程,强制他们建立与大明相同的认知。

这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老爹不允许那么干,要求自己捕捉痕迹的完成。

这就有点难办了。

绝大部分印度国的奴隶主的问题并不大。

他们本身都迫切的希望建立与大明类似的共同认知,所以才会主动改用大明服装和礼仪。

根本不需要专门去做什么,他们也会主动融入。

格罗夫纳家族本来就拒绝,如果不采取强制措施,他们怎么可能会融入?

如果自己建立一个学校,专门教导外族大明文化和礼仪,其他的奴隶主肯定是愿意来上学的。

但是格罗夫纳家族他们不会来上学啊——

要让他们必须来接受教育的话,这就又成了强制措施了。

要求整个印度国奴隶主强制接受教育,这种事情就明显不够平滑了。

跟强制改变服装和生活习惯没区别。

单独指名道姓的强制格罗夫纳家接受教育同样不平滑。

就是一个西夷家庭而已,让大明任何级别的朝廷直接出面要求,似乎都不是非常的合适。

朱迪镧考虑了小半天没有头绪,直到第二天参与了一个民事案件的审判。

本来是一件虽然令人无语,但是已经习以为常的案件。

一家人父子夫妻和窑姐当街打架。

父亲拿儿子孝敬的钱去青楼,还要把喜欢的露西亚胡姬接回家当妾。

母亲知道之后带着儿子赶来,母亲带着自己儿子打了窑姐。

父亲帮窑姐动手打儿子,儿子气不过就还手了。

这种毁三观的事情朱迪镧见多了,现在已经基本上见怪不怪了。

朱迪镧关注的重点根本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注意到了这个案件中的家庭内部矛盾。

格罗夫纳家族也是一个家族,同样是一群人而不是只有一个人。

这个家庭里面的人的想法不会是完全统一的。

现在拒绝融入大明的家长没了之后,后续的继承人未必会坚持这样的策略。

不过大明一贯的原则是拒绝使用暗杀手段的。

就算是阴谋也得套个光明正大的外壳。

也就是不能无理由的直接杀人。

最好还是直接用阳谋。

所以,难道要直接在西洋海角建大明礼仪学校,公开招纳曾经的外族贵族子弟来上学。

这个格罗夫纳家族自己的地上缺乏资源。

要定期来西洋海角采购物品,他们家的孩子也会来城里面游玩。

看有没有机会让这些孩子直接进学校?

他们要是不来怎么办?

朱迪镧考虑了一堆之后,忽然有点烦躁了起来:

“我有必要考虑这细致吗?”

“我是大明的皇子啊……”

“你们不过是一家子西夷而已。”

“你就算是闹事我还不能直接灭了你吗?”

“就算是全印度的奴隶主都造反又如何?”

“当地的物产根本不足以维持数千万人的生活。

“基本生活物资都需要进口。”

“大明就算是不打,直接封锁海路交通,就能把这个印度搞崩溃。”

朱迪镧在烦躁了之后,切换了思考的方向,然后陡然又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我一个皇子都觉得没必要这么折腾,父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