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初见(1 / 2)

“不错。军屯和开中法的拨乱反正,正当其时。

说回我们大明,刘瑾这几年使出铁腕查盘,揭露出不少贪污腐败事实,军屯土地被侵占的达到六七成!

军屯若能改革到位,我们大明铁骑重新踏上蒙古王庭指日可待。”

秦柳心中再次咯噔,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

朱麒是个军人,驱除鞑虏、封狼居胥自然是他的梦想。

可秦柳参加过汗庭的那达慕,与众多淳朴的牧民一起欢笑跳舞过。她并不希望明军跑去汗庭肆虐。

朱麒敏锐地察觉到秦柳的异样,不动声色地调转了话题。

“刘瑾近来又出了两个新政,一是令寡妇尽嫁,二是丧不葬者焚之。你如今身份是沙堡子镇李家的寡妇,再嫁是必行之举。刘姑娘,可想过自己的去处?”

秦柳眸光黯淡:“民妇无依无靠,只想安分度日。若能得世子爷协助,送民妇和家人去南方,民妇感激不尽。”

朱麒沉吟。

“我曾派人去洛阳问你祖父,他老人家的意思,巩昌府秦安县有一户胡姓姻亲,有个叫广思的秀才,因冬日苦读,取暖的炭气伤了身子,至今仍未娶妻。

刘姑娘若能嫁过去,远离京城漩涡,也能落得个平安终老。”

朱麒边说边观察秦柳的反应,见她只是略略惊讶,就继续往下说:

“至于那个孩子,老夫的意思,是认作我们朱家子嗣。

刘阁老也只是长叹,未做反对。

若是刘姑娘不反对,也算是成全了我们对朱家对宪宗、孝宗皇帝的知遇之恩。”

秦柳没想到,朱岳那个疯狂的想法,朱麒居然也会同意!

刘雪绛的祖父也居然默许!

她略思忖还是拒绝了:“多谢世子爷的一番好意。只是二郎他是我的孩子,我总归还是要带在身边教导,才能尽到做母亲的责任。”

朱麒也没有坚持。

“孩子如今在宣府,这天寒地冻,倒不方便过来。等刘姑娘安顿下来,老夫再遣人送孩子过去团聚。

只是这巩昌府秦安县胡家的婚事,还请刘姑娘早做定议。”

秦柳低头:“此事难度有三。

一是民妇与巴尔斯王子已有婚约在身,不好再嫁他人。

二是胡家是否愿娶我这个不祥之人也是未知数。

三是民妇身份敏感,只怕会给他人带去灾祸。”

朱麒见她没有一口回绝,便是有回还的余地,沉吟片刻道:“延绥是边关重镇,刘姑娘长期在此多有不妥,不如先行去甘肃天水,等局势进一步明朗再做打算?”

“那就有劳世子爷了。”

秦柳不是得陇望蜀之人,朱麒与她非亲非故毫无瓜葛,若不是帮朱岳清理隐患,才不会管她的破事。

她只能尽可能听话,少麻烦朱麒了。

甘肃远离京城,实乃边陲之地,或许在那里,她和二郎能平安度日,巴尔斯若是脱险了,也能过去找他们。

朱麒行动迅速,第二天便安排好行程,派人来请秦柳出发去巩昌府秦安县。

秦柳不曾见到朱岳,猜测朱麒也不高兴她再和朱岳见面,便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封信,请人代为转交朱岳。

信中只有十张银票,每张一百两。

秦柳把自己的大部分身家都还给了朱岳。

或许这点银子对财大气粗的保国公府不算什么,可她能心安不少——算是为朱岳养病所支付的医药费吧。

马车缓缓启动。

秦柳坐在烧了暖炉的马车里,隔着衣服摸了摸怀里那截细竹筒。

竹筒里装着她的贴身细软——两支玉簪,两张银票。

本来那十张银票也是装在这里的,她摩挲了半天碧玉簪,还是没舍得把它还给朱岳。

此去山高路远,此生未必会再相见,留着当一个念想吧。

延绥到巩昌府秦安县超过一千五百里,沿途主要经过荒芜人烟的戈壁,以避人耳目。

马车几乎昼夜不停,马匹和车夫沿途更换。

秦柳装扮成一个中年富商,裹得严严实实,眼睛都看不清。一路上除了大小解下马车,其余时间都窝在马车里不见人。

一路的颠簸昏昏欲睡,似睡非睡。

秦柳的脑子里迷迷糊糊,却像放电影一样闪过许多画面。

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个盛夏的午后,天气炎热,树上的知了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地喊着。而她热得小脸红扑扑,与杨慎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