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恩第一次产生闵聪达适合做联盟总裁的想法,还是在2011年停摆时的谈判过程中。 闵聪达展现了惊人的“斡旋”能力,以及超卓的心理素质,以及最最重要的,就是在面对诸位股东、老板时淡定的心态和无所畏惧的气质。 这点作为一个集团的领袖,其实是最重要的。 很多人往往会认为,一个团队的领导,应该是最聪明的那个。 但大多数时候并不是,一个团队的领导身上会有很多特质,但一般来说,他往往是最勇的那一个。 敢于做决定,敢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压力,这是第一领导者最需要具备的素质。 因为在一个团队内,智力是可以分享的,聪明人无论是不是领导,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勇气却无法分享,但最终需要一个人来一锤定音,承担某个决定的全部责任时,只有那个最勇、心理素质最好的人能站出来。 闵聪达这个人,智力水平一向不高,这是系统公认的,除了篮球方面他极具天赋,某些抽象思维能力超出常人,智力的其它维度他实在不怎么样,不然快船也不会发展的这么好。 斯特恩通过观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闵聪达有做领袖的潜质。 虽然论工作经验、资历,还有文化背景等诸多方面,他比亚当-席尔瓦要差的多。 但闵聪达有一个巨大的优势,那就是他的年龄,这小子今年才34岁。 斯特恩当年做上总裁位置的时候是42岁,亚当-席尔瓦今年是52岁。 再过10年、20年,席尔60岁、70岁,他也要面临寻找接班人,权柄交替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NBA下一代的中高层管理人中,没有一个堪当大任的,起码斯特恩是一个都看不上。 新一代的管理人员受到美国当下社会思潮的影响,在斯特恩看来变得越来越多元、越来越自由,但也越来越软弱,越来越不懂得用特殊手段应对特殊的事务。 简单来说,他们在斯特恩看来有些单纯了,是现代规则下的产物,精明但不勇猛。 万一十年、二十年后,闵聪达长时间执掌快船,影响力越来越大,他毫不怀疑,他有搞一个新篮球联赛的能力出来。 实际上不是没有人这么做过,最早想要和NBA分庭抗礼,分篮球市场一杯羹的人,就是NBA初代超级巨星乔治-麦肯,他一手打造创立了ABA,和NBA进行竞争。 那是NBA初创阶段最大的一个敌手,在NBA最为黑暗的70年代,几乎要掀翻NBA,直至两个联盟合并。 ABA的影响力可以说是相当大,直到今天它的很多痕迹都留存在NBA,并产生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三分球、花色球、扣篮大赛、花哨的表演风格、面向球迷的商业化操作、力捧外线超级巨星等等。 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现在的NBA流淌的更多是ABA的血液,NBA能发扬光大实际上是走了ABA的路线才实现的。 后来伊赛亚-托马斯也曾不自量力,想搞个什么大陆篮球联赛,但他的能量相比麦肯差的太远,所谓的联赛就是个笑话,他连一支球队都管不好,又怎么创立联赛呢? 可是闵聪达不同,他入行才四年,已经奔着三连冠去了,种种迹象表明他是个不依附于NBA文化的篮球操盘手,这在斯特恩看来是很可怕的。 今年这小子还亲自下场打球,参加AAU的比赛,将一支AAU业余球队带到了更高级的赛事当中,展现了高超的管理技巧和运作能力。 美国篮球市场是非常巨大的,NBA虽然占据着至高地位,但并没有完全垄断,这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管理者要时刻保持警惕。 这不像某些国家,最高级别的联赛之所以级别最高,靠的不是高水平、高收益,纯粹是不许别人玩,只能它自己玩。 斯特恩今年已经70多岁,他身体不好,自觉已经没有精力和闵聪达这样的人斗下去,再斗自己可能会少活两年。 既然害怕他未来搞个新的篮球联赛,干脆,我把NBA的管理权交给你,让你直接去搞,不就完了嘛? 斯特恩这个想法可以说相当高明,也是NBA这么多年能发展壮大的原因,在于它的包容性,我把全世界最好的篮球人才都搜罗过来,那自然就没有人可以和我竞争了。 可惜,高明的斯特恩这次打错了算盘,闵聪达既不想做NBA的总裁,也没有创立了一个新联赛的想法——起码现在他没有。 他只是想享受篮球,享受胜利,获取篮球带给他的乐趣,这种乐趣他刚刚尝到,还在兴头上呢。 所以对于斯特恩的好心提议,闵聪达只是发了会儿呆,随口回了两句,没有放在心上
第六百五十九章 破产良方(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