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主唱在一个乐队里是至关重要的,贝斯手在乐队里可能除了弹贝斯之外还要拿外卖,负责开车,帮鼓手搬鼓,帮吉他手搬音箱,这样对比一下,主唱就是最拉风的,也是每一次站在最前面的人。
但这个问题周乐早就已经想过了。
“顾易,要说在舞台上风光,我早就已经风光过了,在我最巅峰的时候,甚至在鸟巢里办过演唱会,票都是几秒售罄的那种。
所以我对于主唱这个位置,其实没什么太大的执念,我是这么想的,要是你愿意拿贝斯的话,这个主唱就你来当,因为在乐队里贝斯一般都是最难找的,因为如果不当主唱的话,贝斯从头到尾就是在角落里弹自己的,大家也不怎么能听得到贝斯的声音。
所以另外,我们只要再找个鼓手,然后再来个吉他手或键盘手都可以,这样一来,我们只需要四个人就能把乐队组建起来。”
“贝斯……这个我不太会啊。”
“那太简单了,我跟你说,大部分乐队里的贝斯手之前都不是弹贝斯的,可能他们之前都是弹吉他的,但因为没有贝斯手,所以就把这玩意儿拿起来了,但伱既然会吉他,那转到贝斯上就会容易的多,到时候我可以教你。”
“那行,乐哥,干了,不过你那边还有没有人?”
“有倒是有,但人家都有自己的乐队,总不可能离了自己这边来跟我干。”
顾易叹了口气:“那我也没有啊……”
只是刚说完,顾易忽然想到了喻雪。
喻雪从小就在培训班里长大,学过的乐器那叫一个多,基本上所有现代的流行乐器喻雪都会。
只是他并没有着急着说。
而是在告别周乐之后回到酒店里,才给喻雪打了个电话。
“小雪,睡了吗?”
“没有呢。”
“今天晚上我和乐哥吃饭了,我们聊了挺多的。”
“都聊啥了?”
“聊了聊乐队方面的事,然后我们决定搞一个乐队出来玩儿一玩儿,平常该干什么干什么,大家自己也可以写写歌,如果有演出而且大家都有空的话就去演唱会或者音乐节上玩儿一玩儿。”
“怎么好端端的忽然想起来要搞乐队了?”
“唉,这不是我俩都想办演唱会嘛,但我们的歌又不够,要是搞个乐队大家就可以把歌放在一起,起码也能凑够一整场,再加上我们本来也挺合得来的,而且我也挺喜欢摇滚,有几首摇滚歌的点子,所以就同意了。”
“那你们就两个人啊,两个人组不了乐队吧?我记得搞乐队最少也得有三个人吧,吉他、贝斯和鼓,然后主唱再兼职其中一个。”
“所以,我就想问问你有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我们一起搞个乐队。”
喻雪那边听过之后,沉默了两秒钟。
就在顾易以为喻雪没这方面想法,然后准备转移话题的时候,喻雪忽然说道:“顾易,其实我有件事一直没有和你说,因为这个事我还在考虑,就是去年我在拍完那部戏之后就感觉当演员好像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怎么了?那会儿你不是还跟我说那部戏你拍的挺爽的嘛?”
“唉,爽确实是很爽,但拍完戏之后又会觉得很空虚,就是集中精力忙完一件事之后,接下来突然闲下来就会觉得无所适从,而且每次拍戏又要频繁的入戏出戏,我这个人又是那种很容易入戏的人,但拍完又得好久才能走出来,所以我感觉这样太累了。”
“那你以后就不拍戏了吗?”
“也不是说不拍戏吧,但不想做专职的演员了,顶多就是以后有合适的想接的角色就去拍一拍,其他的能不拍就不拍了,然后专心去做音乐。”
“想做歌手吗?这个倒是也可以,你还是很有这方面的天分的,属于是老天爷赏饭吃,到时候我们也可以一起创作。”
“所以啊,你那个乐队,其实我还挺感兴趣的,现在你们有什么位置了?”
“现在有贝斯和吉他,吉他是乐哥,我是贝斯兼主唱,另外还缺鼓手和吉他或者键盘。”
“这两样我倒是都行的,不过你要不然再问问乐哥的意见?”
随后顾易又联系了一下周乐,说了喻雪有意向加入的事,周乐听后大喜过望,他这次想组乐队就是纯粹的想要玩一玩儿,毕竟换了乐队之后再自己单打独斗就觉得很没意思。
“那我们现在就只缺一个啦,顾易你再找一找,我也再问一问我身边的人。”
顾易答应了下来。
然后在他们那个春晚的大群里问了一下。
“朋友们,我、乐哥和喻雪打算搞个乐队出来,有没有擅长吉他、键盘或者是鼓的?优先考虑键盘手和鼓手。”
向风:“我会b-box,倒是可以用嘴打鼓。”
顾易:“那不行啊,一场演唱会下来两三个小时,多演上几场,你嘴都得鼓成猩猩了。”
向风:“好吧,那我不行。”
慧姐:“我是会打鼓,只不过是俺们那儿的秧歌鼓,这个行吗?”
顾易:“这也不行啊,慧姐,得是架子鼓才行。”
随后孟松和司正安也表示自己来不了这些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