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九章 东西两开花(2 / 4)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3147 字 2023-09-04

仔细,要是以前的官府,十桩案子,都得审个小半年,这里数千人之多,还能一桩桩给理清楚。当然,这也多亏官府的“配合”。马上,欧阳修就宣布青州官府由于债务太多,财政难以负担,只能进行债务重组。同时,他还宣布自己将辞掉青州知府一职,并且还将上奏皇帝,请求朝廷收回对自己的四个儿子恩荫,让他们全部去学院应聘,以此来支持朝廷刚刚颁布的事业法。这欧阳修跟王安石、司马光、钱顗、范纯仁他们都是一路人,就是非常非常清廉,不图富贵也就罢了,他们这些人还恪守清贫。欧阳修带头这么干,只有少部分官员对他是充满敬佩,他自己辞官其实还不算什么,因为他进四年,几乎年年都在请辞,如今总算给他逮着一个名正言顺的机会。但他要求将自己儿子的恩荫官职全部收回,且以父命要求他们去学院应聘,这就很令人佩服。但大多数官员都是恨得咬牙切齿,有你这么带头的吗?难怪你这老头在朝中混不下去。不过,恨归恨,他们也渐渐知道大势已去,无力回天。至此,一场全国都瞩目的债务重组,在青州轰轰烈烈地正式进行。虽然是由欧阳修来宣布,但实际上操作的还是转运司,由王居卿全权负责。其实王居卿也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债务重组,但是王安石早就给他书信,很简单,就是先算每年收入多少,以人人都发足额俸禄的情况下,看看能够留下多少人。王居卿是早就算清楚,要裁掉九成。这个数目想想,其实是非常可怕的,缺口有九成那么多,这钱从哪里补?这就是为何,那边要想办法盘剥百姓,这边还得少发军饷。而裁官原则,也非常简单,留下重要官署的官员,其余全部裁掉,主要就是裁官,吏的话,基本上不动,并且将会从今年开始,正式给他们发放俸禄。这也是王安石的新法之一。表面上的理由当然是,事业法只适用于官,而不适用于吏,但实际上则是因为,管理州府的核心,还是那些吏,不是官员,绝大多数官员,在地方上上任,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吏这个盘子是不能妄动,只可以去慢慢取代,去整顿。所以留下来的吏,一部分是会划入公检法和税务司的。这时候,就发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去年还在拼死诋毁公检法的官员们开始为公检法高唱赞歌。虽然事业法已经颁布,但还是很多官员,尤其是那些在职官员,还是不愿意将自己的俸禄交给这些事业官署。天知道这些官署能不能赚钱。剩下来,就只有公检法这个招聘大户,而且也属于传统官署,虽然税务司也招人,但大家都不愿意去,这税务司其实是一个吏署,不是一个官署,长官都是吏出身。目前整个公检法内部都非常缺人。毕竟司马光只会安排检察长、庭长这个级别的,底下基本上是空白。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很多底层官员立刻转身,发表支持公检法的言论。但是公检法是采取聘请制度,而且张斐在河中府也打下了基础,也就是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够进入。要想进公检法,也是非常困难的。与此同时,隔壁的齐州也正在进行一场轰轰烈烈地债务索赔运动。而这里与青州的情况是恰恰相反,是官府向百姓索赔。司马光是安排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担任齐州庭长,由苏轼担任检察长。这司马光虽然跟王安石是针尖对麦芒,但是对于王安国,他还是非常信任的,同时也认同王安国在律学上面的造诣。王安国是一直在齐州,而苏轼则是在雪融之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到齐州。此时的苏轼还是心怀抱负的,他已经在扬州浪了三年,别看他在京城像个怨妇似得,但他在扬州的时候,可是结交了不少红颜知己,过得也是相当滋润。但他还是渴望一展拳脚,现在是干劲十足啊。“与我所料,是丝毫不差啊!”苏轼将卷宗往桌上一放,不禁得意地笑了笑,又向王安国道:“事实胜于雄辩,我若是令兄,我可能无颜待在朝中。”王安国虽然与王安石在政治理念上大相径庭,但是兄弟之情还是有得,呵呵笑道:“我今儿可算知道,为何子由能够在河中府平步青云,政绩斐然,深受官家轻重,而你苏子瞻就只能在扬州逛青楼,连个官署都没有。”这个坎是过不去了吗?苏轼又狠狠诅咒了一番张斐,就是这厮在立法大会上说他连个官署都没有,道:“我那是受奸人所蒙骗。”王安国道:“此番动乱,亦非是因吾兄而起。”说着,他又拿出一道公文来,“你看看,这是青苗法在章丘县所取得的成绩,整个章丘县是无一人告状,人人称道,而且财政收入也得到显著增长。”苏轼接过来一看,看罢,这神情是略显尴尬。其实王安国奉命来京东东路,就是观察青苗法的执行成果,问题确实不少,但这是看人来的。王安国又道:“由此可见,青苗法还是有其利好的一面,关键是在于执行者,我兄长错就错在,太过激进,未有安排周详,便贸然推行,准备不足,以至于险些酿成大祸。而如今有我们公检法在此监督,如果我们做得好,那么青苗法也将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说完,他马上制止苏轼,“你也别说我为兄长说话,咱们就等着瞧。”苏轼摇头笑道:“我可没有这么想,其实关于这一点,我早已经想到,这也是我为何愿意来检察院的原因。”正当这时,苏轼的小书童出现在门前,“先生,外面有一个名叫洪齐的人求见。”苏轼忙道:“快请他进来吧。”王安国未有听过此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