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逛街?”林铭吃了一惊。明代的大多数的城镇入夜之后不但城门关闭,街上的栅门也会关闭,一般还有宵禁。因为街道上没有路灯,夜行很不安全。所以除了元宵之类的节日之外,平日里极少有人掌灯之后出门。他赶紧劝告道: “都已经到了上灯时分,外面黑漆漆的,你还带着女眷……” 王兴隆笑道:“林兄你有所不知,这里夜间亦甚是繁华,夜行也无危险――你随我到街上一观便知。” 林铭将信将疑,随他走了出来。天色尚未完全落黑,店门前的街道上,一根根他原先猜不出用途的铁柱上已经点亮了灯火。明亮的火焰在玻璃罩后面跳跃着,不但比灯油烛火亮得多,即使最好的“澳洲洋蜡”的灯光都无法与之相比。 灯光一个接一个,沿着街道延伸出去,一直到他目力不及之处。放眼望去,街道一片光明。便是当街读书写字也无碍,更不用说走路了。 林铭顿时如丧魂落魄一般的揪住了王兴隆的胳膊:“这,是路灯?” “正是。”王兴隆得意道,“小弟没有说错吧。” “这一条街上……竟然有路灯?!”林铭颇有见识,知道京师宫廷之中和一些豪门大户人家的府邸之内,长道两侧设有石灯笼,入夜点燃照明。这已经是极奢侈的事情了。这些带着玻璃罩子的铁柱,他原本也疑过是路灯,但是始终不敢相信髡贼能有如此的财力,能用得起这么多的油蜡照明――再说夜里给街道照明又有什么用呢? “岂止是这条街。整个东门市,还博铺、县城各处市镇,都有路灯,整夜不灭――有不少商号的买卖,要做到三更天乃至整晚的呢。” 因为海兴号所在的街道不是闹市,现在商铺大多已经打样,街上行人亦不多。但是看行人神色悠闲,不似有宵禁。林铭定了定神,刚想张口说什么,只见王锦春已经从铺子的边门出来。她的打扮和昨日不同,双鬟上系着粉色的绸条,穿着女假髡常穿得那种蓝布连身长裙,外面却罩着绣花的丝绸比甲,下面的裙摆只到膝盖,露出穿着白袜子小腿,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手中还提着一个草编的提包。 林铭连连暗呼:“奇装异服!”王兴隆却已经满脸笑意的迎了上去。 “堂哥,林先生也要一起去吗?” “不,不,林兄不去。他只是到街上看看夜景。”王兴隆也不客气,直接否定道。林铭暗骂:“轻薄好色之徒!”口中却道:“我久闻临高夜景如画,出来看看,你们自便,自便……” 王兴隆已经无心敷衍,正要带着堂妹走人,倒是王锦春热心:“林先生若是好热闹,不如去东门大街走走――这里向东走,到第二个路口左转就是。那里最为繁华,商铺又多,便是不买什么,去走走看看也好。” 林铭唯唯称谢,王兴隆却已经拉着堂妹去远了,见二人居然牵手而行,不由暗呼:“伤风败俗!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