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章 我的时代我骄傲(2 / 2)

黑炎圣体作为一门功法传承下去了吗?不,重点是,即使我再努力,冥神文明还是覆灭了……”

说着,初代冥神的眼中掠过了一丝黯然。

自古以来,哪个文明可不灭?

给岁月以文明,给时光以生命。

这句话,并不是毫无道理的。

每逢时代交替,旧的文明总会覆灭,才会有新时代的开启。

从没有一个文明能永世长存,哪怕是以长生为名的仙神,最终不也被拉下来了吗?

而且按照魏呈所说,他所在的时代,洪荒早已成了过去,数个时代交替,才有了歌者时代,而初代冥神自己,就是终结了洪荒时代的关键之人。

“魏呈,能告诉我,你所在的时代……美好吗?”

初代冥神的一句提问,让魏呈陷入了沉思。

美好吗?

或许……美好吧!

在这个人吃人,万主争霸的洪荒时代,相较起来,歌者时代的人类,虽然饱受魔族和万界战的威胁,内部虽然也有一些蛀虫,可至少在表面上还是井然有序的。

有了剑王与几位仙人镇守在前线,确保了一定的安宁,而魔族的威胁,也让拥有强大力量的武者居安思危,外患不除,何以为家!

所以,魏呈所在的这个时代,武者虽然也会争夺名利,可大致上,还是一致对外的,真正的一些蛀虫,则被划分到了邪教徒那边,一出现就是人人喊打,从不会在社会上造成大规模的恐慌。

相比起洪荒时代,歌者时代,实在是好了百倍也不止。

所以,对于初代冥神的提问,魏呈是这么回答的:“好…当然好!在我们那个时代,大家都能温饱,修炼资源都有合体的分配,只要拥有天赋和能力,人人都有权利追逐自己的梦想!

你知道歌姬吗?就是唱歌给别人听的歌手。

歌者时代中,可是有人成为歌姬,光靠唱歌,也能成为万民拥戴的偶像。

人民生活不再贫困,不需要再去烦恼自己是否有一天就会死于非命,自然就有了娱乐产业的发展,让生活不再只有打打杀杀。

虽然科技方面的发展不如这个时代,不过,大家都很快乐,各司其职,就算努力没有回报,也足以靠着搬砖之类的工作安居乐业。

至于我……”

说到一半,魏呈露出了一抹满足的笑容,接续道:“在那个时代,我是幸运的。我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并且带着她们组创了属于自己的乐队,就像一个大家庭。

即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关于穿越之前的记忆,也全都被删除了,可我对现在的生活也感到十分满足。要说的话……我,挺喜欢自己的时代。”

而这,也的确是魏呈的真心话。

相对于洪荒时代,歌者时代好太多了。

即使天塌了,也有高个子在前面顶着,因为有魔族的威胁,所以武者也不会争权夺利,而是将大部份的心力耗费在前线上,才打造了地球上的太平盛世。

就连魏呈自己,也是因为穿越到这么一个和平的年代中,才有办法顺利成长起来。

假如来到了像初代冥神这边,时不时就是互相残杀,还会有洪荒巨兽跑出来的年代,恐怕还没成长起来就有可能死于非命了吧?

听了这段话,初代冥神沉默了。

良久,他才道:“是嘛……若是真如你所说,那确实是一个相当美好的时代。”

接下来,初代冥神没有再说话,如同魏呈刚来到这片玄黄海一样的状态,他的意识又陷入了沉寂。

而魏呈则是再次接管了初代冥神的身体,看着那逐渐被整合为一张张壁画的骨兽尸体,思考着这种大人物在听了刚刚那段话后,脑中会思考什么?

忽然间,在整只骨兽都快要被彻底二维化的时候,魏呈眉梢微微一动,感应到了什么,瞬间消失。

全能歌姬辅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