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Chapter24(2 / 5)

躺在血泊中的汉克·沃德。当场确认了,沃德失去呼吸与心跳,人死了。

与此同时,瞧见一件有趣的事。

尸体右手食指沾着血,在鹅卵石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写了血字「达西」。

这是凶手写的?还是沃德写的?

假如是凶手写的,就是故布疑阵。

假如是沃德写的,他是在临死前还要诬陷达西吗?

或是做最后的挣扎?

生怕自己的身份微不足道,而要制造劲爆话题才能引起校方足够重视,为他找到真凶。

埃里克能够确定凶手不是达西,他听到的男人声线与达西不符。

别问为什么知道达西的声音。问,就是不想回忆被疯狂公鸡用翅膀打脸的经历。

巧合㈣[]㈣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绝对是巧合。昨天下午,混乱的集市大战鸡群,他也在现场。

埃里克玩味地看着血字。

省事了,不必他多添一笔去借刀杀人。

或许,不该叫做借刀杀人。

制造话题让凶杀案被重视,让杀人犯尽快被调查人员抓住,这是伸张正义才对。

为什么希望凶杀案被迅速侦破?

因为凶案现场的一墙之隔,就是埃里克本次来到剑桥的目标地点——杰克学院图书馆。

两名杀人犯在这里杀害沃德,是有意伏击吗?

或是临时起意杀人灭口?起因是否与杰克学院相关?

埃里克不会放过一个疑点。

为了不让杰克学院之行出错,就要消除所有的不安定因素,否则他怎么可能主动提供破案的线索。

令人遗憾,两名杀人犯逃的速度倒是快。

凌晨,他检查了犯罪现场。

又在外寻觅了一个小时,没发现嫌疑人的踪迹。不然,他不介意亲自解决问题。

彼时,05:45,返回旅店。

不必他报案,按照时间计算,巡查队很快就会来这一带进行日常巡逻。

埃里克复盘今天黎明之前所做的一切,确定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收回思绪,放松躺靠进沙发,不由念出一个人的姓名。

“布兰度·班纳特。”

今天起,他记住这个人了。

这个姓名,以宛如大提琴般的嗓音,以抑扬顿挫的语调被埃里克念起,却听不出任何真实情绪。

埃里克闭上了眼睛。遇上一个会怀疑证人说辞的临时调查员,是在意料之外。

他希望剑桥派人迅速抓住凶手,又不希望来人过于聪明搅乱一池秋水。人类真是矛盾,他也不能免俗。

*

旅店内。

布兰度与法勒没有立即离开。

所谓孤证不立,仅凭一人的证词,在可信度上要打折扣。何况,谁能保证所谓证人不会是犯案人?

布兰度希望找到第二、第三位旅客,从多个角度掌握线索,去佐证冯·菲利伯特先生提供线索的真实性。

一间间客房走访,收获甚微。旅店共有48位旅客,与19位员工。

六十七人之中,除去主动提供线索的冯·菲利伯特,只有一个小孩听到了可疑动静。

八岁的女孩随父母来剑桥镇玩。

说不清是几点钟起床去厕所,隐约听到窗外有奔跑声与模糊的说话声。

等她从厕所出来,声音就都停了。

因为很困,完全没想过开窗看看,她躺回床上又睡着了。

从女孩听到的这些声音来看,与冯·菲利伯特先生的描述一致。

不过,其他旅客与员工都没听见。

猫头鹰旅店夜间紧锁大门与后门。

前台,留有两位通宵值班的服务生。通常是趴着打盹,住客有事再把他们叫醒。

两名值夜人没有因为街上的动静醒来。

此次走访不能说毫无所获,但仍无法精准锁定罪犯。

好在有一个突破性的发现,确认凶杀案是团伙作案,而非单人犯罪。

目前已知有两名罪犯,他们使用法语,杀人后迅速逃离现场。

布兰度再去观察了案发现场。

由于尸体倒在鹅卵石的路上,很难提取足迹。

血字已经完全干涸,它被写得歪歪扭扭,笔画在不同石子上断断续续。

沿途没有发现血滴痕迹。凶器被带走时,很可能被凶手特意用布,包裹住了。

再进行沿街观察,杰克学院的围墙上也没有发现不明脚印。

“现在尚且不能肯定是否为冲动杀人,但能确定团伙作案后,至少有一个凶手没有过度惊慌。

他或他们不留痕迹地处理凶器。如果不是本身性格缜密,就是有犯罪经验。”

布兰度说着,提醒法勒,“谨防凶手铤而走险,让警员们提高防范。”

法勒队长:“我会让他们注意安全的。”

凶手杀了沃德,被追捕时说不定会出手伤人。

沃德被害案的性质恶劣,凶手被捕后几乎不可能免除死刑。这种情况下,必须谨防凶手为了逃走再多杀几个人。

从量刑来看,只杀沃德与多杀几个人都是被处死,最多是被处死的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