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出来,如此轻松的就赚得了一万元,自然是带着需要保管的合同,高兴的离开了。 虽然萧奇是以私人名义签合同,可这个年代的公司多如牛毛,随便几百块钱就能注册一家公司,宝岛也是这样,所以蔡国智就根本不会觉得公司比私人可靠,只有到手的钱和没有风险的生意,才最是可靠。 合同一共分为三份。 一份是正式买卖合同,规定了购买商品的数目价格和供货时间等等。 第二份是三年追加同种芯片的数量、价格的补充合同。 最后一份就是补充的支付货款时效合同。 合同每份都分成一式四份,分别是萧奇、蔡国智和两家律师所每方一份,这种严谨的态度,再次得到了蔡国智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