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送走了双胞胎,然后自己静坐在门廊下理着思绪,仔细回忆着自己与艾希礼曾经相处过的点点滴滴。
上次见他是什么时候的?大约是半个月前,他来拜访塔拉庄园,然后,天呐,我因为他总和爸爸聊战争把他赶走了……再之前是什么时候的呢?
思嘉仔细回忆着二人的过往,这才发现自己平日里只顾着周旋在小伙子们中间,和艾希礼相处的时间却少的可怜,谁让她太喜欢被男孩子众星捧月的感觉了,可是她知道自己内心是只爱艾希礼的。
哦老天,我要错过他了吗?思嘉深深的懊悔,突然想起去年她和艾希礼在鲜花集市上,度过了一整个愉快的下午。那是个充满花香的午后,艾希礼还给思嘉买了一支轻盈漂亮的幽蓝色羽毛笔——尽管那支羽毛笔一周后就被她不知道遗忘在家里哪个角落了,但这不能怪她,谁让他送的偏偏是她最不喜欢的学习工具,若是送她香水胸针什么的,她一定现在还保留的好好的。
对了,十四行诗!
思嘉突然想起来了,当时艾希礼为自己吟诵了一首十四行诗,是哪首诗她早已不记得了,因为就连当时她也没听懂诗是什么意思,只记得对方说了一些鸟啊云啊琴啊什么的,现在想想,莫非艾希礼是在用诗表白吗?
想到这里,思嘉不禁激动起来,哦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他在表白但自己却没听懂,因而生生错过了,说不定,还是在用诗求婚呢。思嘉第一次深深痛恨自己的不学无术,以至于错过了最深爱的人。
天呐,他一定伤心透了,对人生彻底失望了,才最终选择和梅兰妮·汉密尔顿那个无趣的女人结婚,毕竟失去了我,还追求什么爱情呢?
思嘉越想越觉得,自己发现了真相。
我一定要将他追回来,就在明天的野宴会上,在他宣布和梅兰妮·汉密尔顿订婚之前,我也要让他知道,我读懂了他的表白……十四行诗,对,就用十四行诗,我要用十四行诗向他表白!
思嘉一向是个行动派,打定主意的她马上便摸进了妈妈爱兰的书房,她得抓紧时间找一篇还算简单的十四行诗,然后趁着今晚把诗背下来,一定要背的熟熟的,让艾希礼看到自己多年来一直对他有多么的深爱,她要让他刮目相看。这对于一向不喜欢的思嘉来说,着实不是个简单的事,但是那也没什么,毕竟这个世界上对思嘉来说,没有任何难事。
思嘉的妈妈是一位平静而端庄的淑女,思嘉小的时候一度认为妈妈就是圣母玛利亚,当被她那双眼睛望着时,小时候顽皮的思嘉会因为觉得羞愧而难得乖顺起来。爱兰虽然并不会像威尔克斯和汉密尔顿家族的人那样的钟爱,但也确实是有不少的书籍的,至少在思嘉这个从不沾书的人看来,那书真是太多了。
思嘉从成排的医书和庄园管理类书籍中,总算翻到了她想要的诗集,诗集很旧,被放在最上排左边的角落中,上面落满了灰。
看来妈妈也和我一样不爱读诗啊,思嘉心想,她本想再找一本干净点的书,这时却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声音。
哦天呐,他们可别进这个屋子里,我可不想让妹妹们知道心事,尤其是苏爱伦,她巴不得抓住我的什么把柄呢。
思嘉小心得拿着落灰的诗集向自己房间走,中途就听见苏爱伦在跟妈妈吵嚷,“妈妈,斯佳丽的新裙子比我的漂亮,我穿粉红色像个丑八怪。为什么不能让她穿我的粉红裙子,让我穿她的绿裙子呢?她穿粉红色挺好看的。”
呵呵,思嘉心中暗笑:又来了,苏爱伦总是嫉妒我,嫉妒我比她漂亮,嫉妒我比她腰细,嫉妒男孩子们都围着我转没人理她。若是往常,思嘉一定会如她的愿换着穿,然后满怀恶意得看她把裙子撑坏当众出糗,毕竟自己穿什么颜色都一样漂亮,男孩子们又不会真因为她穿粉色就不喜欢她了,他们只会觉得自己穿粉色也比所有姑娘好看。但是今天,她没有时间去和苏爱伦争执,她需要抓紧把诗背下来,她也知道妈妈是绝对不会因为妹妹一闹就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
思嘉匆匆回到房间,清理掉书上的灰尘。当她迎着灯仔细观察这本书时,意外得在书的扉页看到了一行书写的非常漂亮的花体字:
“至我最美丽动人的天使爱兰,你的灵魂似拜伦的诗歌一样纯洁——菲利普”
哦苍天啊,看看她发现了什么?!
菲利普是谁?不管他是谁,唯一能确定的是,他绝对不是爸爸,她爸爸名字是杰拉尔德。思嘉思绪起伏,一方面因父母之间存在未知的隔阂而感到不安忐忑,另一方面又因自己发现了妈妈的大秘密而好奇兴奋。
我可得藏好这个事情,看这书的样子,应该也至少十年了,或者有二十年也说不定,没必要因为这么久以前的事情让爸妈间有嫌隙。最重要的是,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得抓紧把诗背下来。
虽然说内心里已经立志要把诗背的熟熟的,但是当真的看到那些字母的时候,思嘉的懒癌便又冒出来了。泛黄的书页加上本就让人很难分辨的花体字,让她感觉眼前好像一群蚂蚁在爬。
啊啊啊啊——都是什么呀!
思嘉心烦得胡乱翻着书页,一张便签纸从书中掉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