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要紧的,是好好念书写文章,把接下来最重要的科举三难关逐步攻破。
萧元青很奇怪,他发现萧景曜最近一直待在书房埋头苦写,比萧景曜往常做功课花的时间多了去了。
萧元青本来不关注书房里的事情,但萧景曜做功课的时间突然变长,作为一个关心儿子的好父亲,萧元青自然也将此事放在了心上。
趁着萧景曜去府学念书,萧元青便带上萧平安一起去书房转了转。
然后,萧元青望着书架上多出来的一排书,陷入了沉思,“这些书…我应该没买过吧?”
萧平安更是火速回答,“公子也没买过。”
这可真是个好回答。那问题来了,书架上多出来的这么多书,到底是怎么来的?
多出来一本两本书也就算了,萧元青心大,根本发现不了。但一多就多出整整一排书,萧元青眼睛又不瞎,哪能看
不见?
萧景曜认真念书写文章时,一般不让萧平安伺候。萧平安也很奇怪,公子说府学藏书楼的书并不能带回家,这书显然也不是府学藏书楼的。
再一看上面的字迹,萧平安弱弱地开口发问,“瞧着这字迹,倒像是公子的笔迹。”
萧平安很清楚自己是给萧景曜当小厮的,自然会将萧景曜的笔迹记得清清楚楚。现在萧平安都形成了一种直觉,能在一堆或相同或不同的字迹中,凭借本能,第一时间找出萧景曜的字。
萧元青挠了挠下巴,“曜儿这些日子天天挑灯夜读,就是在写书?”
“不对啊,这些个书名,应当也不是曜儿写的?”
萧元青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萧景曜为什么要抄书,惊讶地问萧平安,“抄书不累的吗?曜儿竟然没喊手疼。他要是想看书,邓掌柜估计一见他喜欢哪本,立马大手一挥就送给他,还需要他抄书?”
等到萧景曜散学回家后,迎接他的就是萧元青真诚的发问。
萧景曜无奈地叹了口气,“这都是府学藏书楼中的孤本珍本,寻常书局根本买不到。要是能买到,我也不至于再抄一遍。”
抄书确实累,但抄的是孤本,手再酸都值,权当练习得了。
萧元青眨巴眨巴了眼,还是不明白,“你不是过目不忘吗?为什么还要抄书?”
你的脑子就是绝佳的藏书楼啊!
萧景曜无语,半晌才开口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就算我能记住,后人难道也都如我一般幸运,能过目不忘?趁着现在还不算太忙,我把这些孤本都抄一份。到时候,我们萧家,也算是诗书传家了。”
萧元青当即一拍大腿,“这话得对你祖父说!他要是知道了这个消息,定然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然后又去给列祖列宗们上香!”
显然,萧元青对萧子敬每天吃饭睡觉给祖宗上香的三件事了若指掌。如果他还在在家,那萧子敬每天必干的三件事就会扩展成为四件事——再加一件揍儿子。
萧景曜听完萧元青的话后,微微一笑,他是真的很喜欢那些孤本,每一本都是至理名言,让人读完只恨作者太惜笔墨,恨不得让他再扩写十万字。
对于萧景曜来说,抄书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解吸收知识的过程。他虽然能过目不忘,但记住到理解到熟练运用之间难度层层加大,萧景曜要是觉得自己有个过目不忘的技能,就能天天在家睡大觉,指望着考试就靠纯记忆过关的话,别说连中小三元了,也就县试吃这套,府试都过不了。
萧景曜从来不因为自己得天独厚的天赋而懈怠。既然他已经比旁人多出了一份优势,那他就要努力把优势扩大。领先其他人一点点,其他人会嫉妒。领先其他人太多,到了他们只能仰望的地步,那他们就连嫉妒之心都无法生起。萧景曜还会多出无数崇拜者。
人性,向来如此。
萧景曜只要努力往前走,就能将一些心思阴暗之辈远远抛在脑后。
*
三年的
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三年间,萧景曜从原先那个初露少年模样的半大孩子,成功长成为一个颜如渥丹,丰神俊朗的美少年。
正宁十三年,萧景曜堪堪十三岁。
萧景曜遗传了萧家的高个子基因,再加上平时营养搭配得当,才十三岁的萧景曜,看着已经比一些成年男子还要略高一点。
他的相貌完美结合了萧元青和师曼娘的优点,肤色如同白瓷一般,五官轮廓分明,俊眉入鬓,大而长的瑞凤眼中神光湛湛,鼻若悬胆,下颌线堪称完美。单凭颜值就能让人惊艳到忘记呼吸,不知今夕是何年。
萧景曜的锋锐都藏在一身温润的皮囊下,君子如玉,让人见之心折。
再加上萧景曜自身实力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内核十分沉稳,举止优雅从容,遇事镇定自若,轻易就能让人忽略掉他的年龄。
现在萧景曜若是不主动透露出自己的年纪,虽然脸上还有些少年稚气,单看外表,第一次见他的人,绝不会拿他当十三岁的半大少年,一般会往十五六岁上猜。
风姿秀丽的少年郎一枚,每次同唐振源等人上街,萧景曜都能收获无数目光。
柳疏晏都有些嫉妒,勾着萧景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