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孤儿(3 / 7)

凶手名为邱三勇,被当时报纸称之为“悍匪”。

赵向晚问: "凶手认罪了吗?"

朱飞鹏摇头: “没,邱三勇嘴硬得很,一直不肯认罪。但据目击证人所说,当晚曾在案发现场楼下看到一辆黄色出租车。邱三勇虽然狡辩说他晚上喝了酒在家里睡觉,但由于没有证人,案发当晚行踪成谜。脚印痕迹比对一致,在他屋内搜出照片上的这把砍刀,关键是认人环节里女主人一眼就认出他来,说就是他。证据收集齐全之后,检方起诉、法院审理,我印象中最后好像是判了死缓,目前应该在沙洲监狱服刑。"

赵向晚再问: "凶手的基本情况是?"

祝康看着卷宗认真回答: “邱三勇,1962年出生于罗县天武乡后湾村,高中毕业当兵入伍,当过汽车兵,还有军械验枪员。1983年复员回来之后,邱三勇进了珠市运输公司,1986年出来当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在当时算是高薪,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不满足于现状,和战友、朋友在一起喝酒吹牛,话里话外都是觉得老天不公,想要一夜暴富。结过婚,生了个儿子,但婚后夫妻关系紧张,两年后离了婚,儿子归前妻抚养。"

赵向晚若有所思: “当过汽车兵、军械验枪员?这说明邱三勇对汽车修理和枪械都十分熟悉。这样的人,如果不满现状、想要报复社会,破坏力很大啊。"

祝康点头道: “是啊,所以当他抓捕归案之后,虽然他没有认罪,但因为证据链完整清晰,法院判定他罪名成立。"

朱飞鹏道: “案发当天,他说和朋友们喝了酒,喝得醉熏熏的,回到家倒头就睡。问他为什么家里有刀,他说买来放在出租车里防身。他穿的是解放牌胶鞋,鞋印比对吻合。"

高广强问: "刀上有没有血迹?"

朱飞鹏回答: “刀已经被清洗过无数遍,没有发现血迹残留。”

高广强再问: “血衣呢?”

朱飞鹏: "应该是被扔掉了,家中没有发现。"

高广强皱了皱眉: “财物呢?”

朱飞鹏: “抓到他的时候,已经是案发后一周。他开车与两个朋友一起到了星市,住酒店、购物

、喝酒,估计是把钱花光了。"

高广强继续追问: “不是说被抢走的还有金饰?都处理掉了?”

朱飞鹏有些语结,想了想: "好像……被他卖掉了,不过他没有交代销赃的渠道。"

赵向晚道: "这就是你说的证据链完整清晰?他开车与朋友外出一周,这些朋友是谁?有没有交代去向?那一周他们做了什么?有没有证人?"

朱飞鹏将卷宗所有资料推到她面前: “你自己看嘛,这些外围调查还是蛮详细的。正是因为涉及到了星市,所以珠市才会请求我们市局协办。当时三组的办案人员走访了邱三勇在星市的行踪轨迹,抓了一批地下钱庄、地下赌场的人,基本能判定,就是他干的!"

赵向晚接过卷宗,一边快速浏览一边问: “既然可以肯定是他干的,那你刚才说这回能让重案三组刮目相看,是什么意思?"

提到这个,朱飞鹏顿时眉飞色舞起来: “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是不是对的。我怀疑,当年重案三组抓错了人!闵成航与邱三勇是一对双胞胎、或者是亲兄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失散多年。当年珠市抢劫的人是闵成航,只是因为他人在星市,一直在银行老老实实上班没有人怀疑,也没有人举报。邱三勇人在珠市,又是出租车司机,认识的人多,这才被人认出来抓了去。"

从照片上来看,闵成航与邱三勇外形极为相似,都是菱形脸庞,颧骨高,眉毛浓,眉梢与眼角斜斜向下,嘴唇很厚,唇角微圆,看上去憨厚老实。一定要找出不同的话,闵成航在孤儿院长大,有点营养不良,相对瘦弱,邱三勇则因为当过兵的原因,更为健壮。

双胞胎?兄弟?联想到闵成航在孤儿院长大,的确有这个可能。

高广强道: “那还等什么?赶紧提审吧。小飞、小康、向晚,你们三个跟我一起来。”如果真是抓错了人,那可是大事!

虽然此案不是星市公安局主办,但作为协办单位,也会觉得丢脸。邱三勇当年拒不认罪,可是却在牢里关了两年,现在你说是我们搞错了?公检法威信何在?

赵向晚一边走,一边沉思。

闵成航人在星市,有家有口,为什么深夜跑到珠市犯案?他的砍刀从哪里买来?这一回为什么突然醉酒当街砍人?

朱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