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初次交锋
这天,天气晴朗,气候舒适,清河生产队难得放了半天假,大伙儿聚集在晒谷场,带着板凳瓜子,准备看接下来的热闹。
没错,今天就是清河生产队选计分员的日子。
裴行之跟孟晚秋也坐在人群里,裴行之旁边的孟延春跟董含韵,孟晚秋旁边是孟母李兰香抱着孙子壮壮。
说来可真不巧,江家人竟然就坐在孟家人后面,也是一家人排排坐。江秀秀是重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了孟晚秋,孟晚秋跟裴行之结婚后,孟晚秋也不爱往村里去,江秀秀也不在村里,天天往镇上跑,两人是一次也没遇见过。
江秀秀自打孟晚秋出现在她眼前,眼睛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今天孟晚秋穿的是一生粉红衬衣,下面是黑色灯笼裤,头发是随大溜的两个辫子,只不过她的头发很长,垂到了小腹那里。
头发乌黑,眼神明亮清澈,皮肤也是粉白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为她添上了一层滤镜,美得如梦似幻,从孟晚秋来到晒谷场,总有若有似无的视线看过来。
裴行之眼神暗了暗,握住了孟晚秋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侧头到孟晚秋耳边低语。
江秀秀看到这,眼睛都快冒火了,虽然她已经决定放弃裴行之,但是想到裴行之以前对自己的无情,再看看,现在对孟晚秋的亲昵,她就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
江母注意到这,拍了江秀秀的手,示意她注意一下。
但是想到孟家之前那么不给她家面子,就有意无意地跟前面的孟母说了起来:“呀,兰香啊,总算看见你家小晚出门了,长得可真漂亮,随了你跟老孟呢。”
孟母抱紧怀里的孙子,扯了扯嘴角,“哪有,你家秀秀才好看,十里八村的人谁不知道啊。”
江母眼里闪过一丝得意,她闺女江秀秀确实长得标致,这可是大家公认的,清秀漂亮,勤奋节俭。虽然孟晚秋长得也不丑,但是在老一辈人的眼里,还是长得太艳丽了,不是传统好媳妇的长相。还得是她家秀秀这样的,五官柔和,面容清秀,才让人喜欢。
“唉,你家小晚打算什么时候去上工啊,那周婆子来我家好几次了,都想让她儿媳妇接她的班,我家老江够意思,一直把位置给你家秀秀留着呢,你家小晚可不要浪费老江的良苦用心不是。”
这会儿,孟母还没说话,董含韵瞥了江母一眼,“瞧江婶这话说得,从始至终我家都没叫江队长忙这事,一直都是你家一厢情愿,怎么就浪费了江队长的良苦用心。”
孟延春揽着他媳妇的肩,“是啊,江婶,你家可真会给我家找麻烦,我家又不缺小晚上工的那点钱,本来在家里待得好好的,你家非要给她找事做。”
如果是旁人即便知道对方的好意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也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委婉的感谢,甚至是自己咽下苦果。
而孟延春是个天然黑,说话向来不知道委婉,有啥说啥,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江母还想让
孟家人感谢她,但是直接被孟延春说对方多管闲事,给孟家带来了麻烦不说,结果还有脸在这里讨功劳,我没直接骂你就不错了。
裴行之默默勾起唇角。
孟晚秋噗嗤一笑,回头看了江家人一眼,重点关注了江秀秀,她也是第一次见江秀秀。
说来还得感谢江秀秀,如果不是她家威逼利诱裴行之跟她结婚,裴行之也不会走投无路找上她孟家。
孟晚秋与江秀秀的眼神隔空对视了一秒,江秀秀注意到孟晚秋眼里的感谢,心口的怒气是止不住地往上蹿。
这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感谢她,呵,感谢她给孟晚秋送了一个男人?
还是在嘲讽她江秀秀,输给了她孟晚秋?
无论是什么意思,江秀秀已经下定决心,她以后绝对不会让孟晚秋好过。
江母被孟延春夫妻俩的话,气得脸色涨红,不敢相信世上还有那么不要脸的人。
这时候,孟晚秋突然从腰包里掏出三颗大白兔奶糖,每一块都分成了两半,分别塞进了孟母和壮壮、大哥大嫂、裴行之和自己嘴里。
为什么要塞呢?因为如果不是孟晚秋塞进他们嘴里,他们是不会吃的,平时都是再三拒绝。
但是,今天不一样,孟家人有意在江家人显摆一番。
咕噜咕噜的声音响起,孟家人默默弯起嘴角。
“奶奶,我也要吃糖。”
说话的是江二嫂的儿子江波,江家目前唯一孙辈,十分得宠,在家里几乎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存在,江家人的娇惯下,养成了蛮横霸道的性子。
这下江波闻见了甜甜的奶香味,还是从来没吃过的糖果,习惯性地就跟江母索要。
江母脸红,安抚怀里的孙子,“乖啊,小波,咱们不要他们的,回去奶给你买好多水果糖。”
江波不肯,在江母撒泼,被江母固定住腰,不成之后竟然整个人往下滑,半截肚子露了出来,江母反应不及,竟然让江波滑到了地上,打滚哭喊起来。
“不要不要,我现在去要吃,你快去给我买,快点……”
坐在孟母怀里的壮壮烦躁地捂住耳朵,白嫩的小脸皱成一团,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