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竞川看向窗外,远处低矮的群山在傍晚的薄雾中若隐若现,启明星升了起来。 这里是浙省,是橙橙口中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 两岁左右的他流落在危险丛生的九龙山里,他以为他会死,可是日复一日的,他顽强地活了下来,尽管……活得遍体鳞伤,活得不像个人。 八九岁时,他重新进入人类社会,带着对世人的抵触,带着一身的尖刺,带着洗不净的血腥味和摆脱不掉的兽性,重新学着当一个人。 拜强大的记忆力所赐,他很快就适应了,可是,他不喜欢,他讨厌那些惊惧的眼神,冬天,他宁愿和大灰抱团取暖,也不愿意躺在炕上睡觉。 傅奶奶说,你身上的小木牌写着“霍”,那你就姓霍吧,跟着她姓会被牵连。 他点头说好,其实很无所谓,姓朱姓牛都行,一个称呼而已,还不如大灰好听。 于是,他算是有了正式的名字。 霍竞川以为,他会在那个小山村里生活一辈子,打打猎干干活,后来他又学会了卖东西,挺有意思的,就是钱没什么用,花不出去。 霍竞川都想好了,哪一天他活够了,就去山顶找头熊或者老虎决斗去,打输了那就尘归尘土归土,打赢了说明他命不该绝,继续苟且几年。 文老说,他的身体,想要生病莫名其妙死掉挺难的。 幸好,他一直活着,直到遇见了她。 原来,世界是那么美好。 他有了无数个曾从未想到过的第一次,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耳鬓厮磨,第一次承诺……???.BiQuPai. 他到过省城,又来了沪市,他坐过火车,又参加军训,一切都是新奇的经历。 他有了爱人,有了家! 笔尖在纸上划下最后一行字: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 “橙橙,红豆汤趁热喝,不甜的话自己加糖。”蒋素绢喊着女儿。 “知道啦!”陆西橙捧着碗坐到书桌前,打开热牛奶,缓缓倒入碗里,哎,霍竞川不在,他的牛奶被妈妈分给了她喝,她又要变胖了。 陆西橙摸摸自己的脸,滑溜溜水嫩嫩,手感真好。 西南方向,启明星缓缓亮起,霍竞川在做什么呢? 妈妈的红豆汤给多了,她吃不完,可是浪费是很不好的习惯,要是霍竞川在就好了。 陆西橙用缝纫机给霍竞川做了一条新裤子,妈妈说她做得可丑了,想拆了给她再加工,她不让,她不敢告诉妈妈,她还偷偷做了条内裤。 陆西橙捂住脸,怎么会有她这么贤惠的人啊! 算了,内裤也好丑,还是不要给霍竞川穿了,尺寸不符穿着很难受的。 陆西橙乱七八糟地想着,门口传来说话声,她跑出去惊喜道:“薛爷爷?您怎么来啦?” “哈哈,我才知道原来我儿子和你爸爸在一个单位,咱们离得这么近,这不,出来遛弯,来瞧瞧你。”薛正明被薛厂长搀扶着,手上握着根拐杖,没拄在地上,倒像是个武器。 “薛叔叔是您儿子呀,这么巧!”陆西橙上前扶住他,“您腿好些了吗?” “老样子,没事儿!”沪市的气候并不适合他这老毛病,不过是想念儿子而已。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