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令大人收到荷包后,掂量掂量,居然有二十两那么重,他立刻抬头看向差役:「这银钱是谁塞的?」 「苦主塞的,先前大人您见过,就是替他们家判了案子,把元宝丫头判给他们家的那户,姓金。」 「又是他们家?」县令大人看了看荷包,皱起了眉头,「这次所为何事,不会又是抢孩子吧?」 差役连忙摇头,「不是不是,这次是有人要放火烧他们家,还想用刀子捅死元宝丫头。属于杀人放火未遂。」 「倒是个好案子,判完了,今年本官在上峰面前也有案可说。」县令松了口气,就怕一整年都是那些东家偷鸡、西家偷豆腐的琐事。 县令大人把荷包重新扔进差役怀里,「冤大头送的银两,不收白不收,把这笔钱投进澜州修剪河坝的工程中,切不可再发生像几月前大雨那样的汛情。」 「大人,怎么每次送过来的银子您都不要啊,搞小的也不敢领茶水钱了。」差役为难道。 县令大人呵呵笑:「水至清则无鱼,你们领茶水钱我不管,但本官,向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朝廷给的俸禄,够本官一家嚼用了,去吧,升堂!」 「是!大人!」 金四带着马父马母进了公堂,塞了银子,又占理,审案过程非常顺利。 一开始马父马母据理力争不肯承认,非说元宝给马六下了毒,结果杀威棒一敲,县令吓唬吓唬说要打板子流放,甚至还有可能死在流放途中,马父马母立即屁滚尿流的招了。 放火杀人未遂,在安王朝的律法中,情节算是特别严重。 但因为并没有造成后果,翻烂了律书,也只能判马父马母各十大板,大狱监禁三年。 元宝知道这个结果后,眉头皱得比小老头还厉害。 三年…… 太轻了!.. 安王朝的刑罚太轻了。 她有点不满意,但听到爹爹说,好处已经打点了,能判的都判了,也只能叹口气,偃旗息鼓。 转时间过去,元宝记在裴瑜名下的二十二亩马铃薯基本挖得差不多了,还有些散碎边边角角在地里,需要慢慢挖掘。 为此,元宝思来想去,把刚招的十来个工人,一并纳做长工,暂时住在谭家的屋子里。 等开春了,再给他们建宿舍。 跟工人们签好雇佣契约后,元宝兴致勃勃地去裴家仓库数粮食了。 鹰眼抱着剑,站在仓库门外,看着小丫头哼着小曲兴致勃勃的姿态,再瞧一眼宅子里几个粮仓,都被挤得微微‘变形的样子。 唉了一声,从兜里掏出口哨,召来专门与京城那边通信的飞鹰,在它脚上绑了一个指节大的竹筒。 里面装的,是他给裴瑜的信,这次飞鹰传书,是为了告知元宝这边的情况。 亩产八千斤的马铃薯,味道还很不错……这个消息必须第一时间让主家知道,想对策骗元宝这个小丫头,让她把粮食卖给裴家。 毕竟裴家是安王朝第一粮食商,可裴家在全国各地种的粮食,没有哪样,亩产是能赶得上马铃薯的。 「鹰眼哥哥!!」正要放飞信鹰的时候,元宝突然冒出来,嗓门又脆又大声,吓得鹰眼差点捏断老鹰的脖子。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