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安古斯极其吝啬,对士兵都很抠门,何况他们这些镇民?
安古斯和拉雅小姐相比,简直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镇民对于拉雅小姐的管理,都无比顺从,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
更别说今天第三天,刚好是礼拜日。
阿尔斯通镇只有个小小的教堂,根本塞不下多少人,负责阿尔斯通镇的神父,看到菲儿差点腿软就要跪下来。
为此菲儿只好来到焚烧唐斯家族的空地,搭起个简易高台,立起十字架为阿尔斯通镇的信徒做礼拜。
菲儿每周做礼拜,那天都会是最热闹的一天。
不分地点。
如果在拉雅镇,那拉雅镇人流不息,如果在塔木堡,同样如此。
只要人在哪,做礼拜那天,就不会少人。
在阿尔斯通镇同样如此。
镇民得知今天菲儿要做礼拜,不少信徒提前敢到空地占位置。
可没想到的事,空地多了不少陌生脸庞。
他们来得比住在阿尔斯通镇的人还要早。
稍微一问,这些人都是从昨天就从拉雅镇、塔木堡和周围急匆匆赶来的信徒。
为了省钱,在城镇外搭起帐篷居住,天一亮就进城镇占位置了。
原镇民无比吃惊。
然而令他们更吃惊的还在后头。
伴随做礼拜的时间准备开始,越来越多人涌入阿尔斯通镇。
这让原镇民无比恍惚。
上一次见到阿尔斯通镇这么拥挤...好像还是上一次。
很多人都么想到,阿尔斯通镇还能出现人流拥挤的一天。
人流间接带动经济,再加上陷入信徒们的氛围中,信奉圣教的镇民们,对于菲儿也逐渐陷入信任与痴迷。
用信徒们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拉雅圣女,是主安排来拯救我们的,如果圣女都不能拯救我们,那谁来?唐斯还是哈米斯?
而阿尔斯通镇城墙外,远处搭起不少帐篷。
徐思灵带领自己的部队搬到外面居住,为了有更好的空间训练,就算打仗,训练也不能停下来。
经过这次战事,刽子手士兵训练得比以往更加认真。
帐篷营地。
三匹雄壮的军用战马被牵到了徐思灵的面前。
三天前徐思灵跟菲儿要好马。
菲儿立马写信到拉雅镇,安排人找商人,让商人去找优质马匹并送到阿尔斯通镇来。
徐思灵本意是找一匹好的马匹就够了,没想到送来三匹马。
这三匹马一看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训练,严格标准上的军用战马!战场上的佼佼者,每一匹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徐思灵原来骑的那匹,在它们身边都显得不入眼。
优质的马匹,都早已被取名,突出跟其他马的差异。
第一匹马叫‘疾风’,它的身形高大威猛,肌肉线条流畅而有力,仿佛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疾风的眼睛很明亮,透着一股不羁的野性。
用商人的话说,它的速度极快,奔跑起来如同疾风掠过,让人惊叹不已。
当然,它的耐力却稍显不足,长时间奔跑后,它的步伐会逐渐变得沉重。
商人满脸谄笑:“完美骑士大人,这疾风跑得快,耐力差了些,但用于急行、突袭任务,无疑是所有马里最好的。”
徐思灵点头,轻拍疾风的脖子,看向其他的马。
第二匹马名叫‘烈火’。
它的毛色如火般鲜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烈火的性格非常暴躁,但同时也拥有着惊人的爆发力和耐力,体型也比疾风要大,肌肉更粗。
它奔跑起来,四蹄翻飞,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地上疾驰,每一步都让地面在颤抖。
不过烈火的性格过于刚烈,难以驯服,不合适骑术不熟练的人骑行。
“烈火绝对是三匹马里,最好的马!”商人面露无奈,“但它难以驯服,还在接受驯马师的训练,现在还不合适人骑行,但拉雅小姐要最好的马,我也只好牵过来了。”
徐思灵和烈火对看一眼,顿时觉得这个匹马是真的好,有种气势如虹的气质。
最后一匹马,名叫‘月亮’,拥有着雪白的毛发。
它的身形不如烈火那般高大气势附有力量感,也不如疾风那般矫健,那对马眼却透着一股沉稳和坚韧。
“完美骑士大人!”
商人开始吹嘘。
“月亮的奔袭速度都不及前两者,但它的适应性是最好的,训练程度也是三匹马最为出色的。就算是初学者,没有经验的人也能轻松驾驭它,随意骑行上手。河流、山坡、林间,各种环境,它都适应得了!更别说月亮的性格温和顺从。”
面对这三匹各有千秋的战马,徐思灵陷入了沉思。
他知道,挑选一匹适合自己的战马并非易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他不仅要考虑战马的速度和爆发力,还要考虑它的耐力和性格。
经过反复权衡和考虑,徐思灵准备做出决定时,商人说话了。
商人小心翼翼问:“那个完美骑士大人...您对这三个马儿满意吗?”
徐思灵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