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我和霍总,还有半个小六子。”
二爷不行,二爷手太欠,总喜欢逗富贵儿。
富贵儿小时候还是很喜欢二爷的,奈何二爷总犯贱,富贵儿就不喜欢他了。
咬又不能咬,富贵儿就只能躲着二爷了。
现在听到二爷喊他,富贵儿通常都会装听不到,实在是装不下去了,才磨磨蹭蹭,走一步退半步,不情不愿的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养的久了,这狗就通人性了。
富贵儿的报复心也挺强的。
他是亲眼看到过的,在二爷一通乱rua折磨过富贵儿之后,富贵儿趁着二爷不注意,一个猛扑把轮椅上的二爷给掀翻,然后才跑过来找他,带着他过去救二爷。
小六子则完全不一样,他不但和富贵儿相处的时间足够久,他还从不手欠欺负富贵儿,他只会贿赂富贵儿,各种花样的贿赂富贵儿,给富贵儿吃肉,陪富贵儿玩。
陪富贵儿玩也是一个体力活。
作为大型护卫犬,杜宾的精力本来就特别的旺盛,再加上他从小当军犬似得训练富贵儿。
这就导致了富贵儿眼中的玩,就是各种军犬的训练科目。
富贵儿会在训练科目中找到满足感和存在感。
他要是忙了,好几天都没训练富贵儿,富贵儿都会变成一根蔫萝卜,无精打采的很。
又给吃,还陪玩,所以富贵儿特别的喜欢小六子。
白鹿笑吟吟的眨了下眼睛:“靳兮兮同学,都听清楚了?”
靳兮兮:“……听清楚了。”
白鹿:“为啥富贵儿第一次见我就特别的亲近我,这块尤其听清楚啦?”
靳兮兮:“…………”
白鹿嘿嘿一笑:“那是你自己坦白呀,还是我审你呀?”
靳兮兮垂死挣扎:“有可能是我去找六爷,身上沾了他的味儿。”
白鹿:“编,你再给我编。你一周前就来海市出差了,这一个星期你都没洗澡没换过衣服啊?”
靳兮兮:“……可能是富贵儿的鼻子特别灵呢?”
白鹿冷笑:“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闺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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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