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1 / 3)

第十章

利用早饭时间,陶暮给大毛小胖粗略普及了一下娱乐大V的概念。但也没说太多,毕竟08年,大多数人都在玩博客贴吧啾啾空间,浪浪微博刚开始运行,连维信都没出来,一切自媒体还属于野蛮生长前的蒙昧阶段,更多人压根儿就没有自媒体这个概念。在这种情况下,陶暮说太多也没啥用。

不过即便是这只言片语,仍旧勾起俩位发小投身于熊熊八卦的事业心。兴致勃勃的缠着陶暮问东问西一个早上,甚至还在陶暮的建议下,将自己充满了时代气息的,非主流且过于中二的微博名字给改了。

“暮哥,暮哥,你花样多,帮我想个既好玩又酷的名字吧?”小胖捧着电脑在陶暮面前谄笑。

陶暮沉吟片刻,将小胖的微博名改成朝阳群众。

小胖:“……”

小胖:“这是什么名字,也太没新意了吧。我不喜欢,你给我改一个。”

“真不喜欢?”见小胖肯定的点头,陶暮深表遗憾。这么威风赫赫朴实无华却又令人闻风丧胆且充满了神秘感和群众智慧的名字,在后世估计也只有“外卖骑手”才能相提并论。可惜相隔十年的审美趣味让小胖完全无法领悟出陶暮的深意。陶暮也只能在发小的催促下再次修改微博昵称——

吃瓜大官人!

小胖摸着下巴咂摸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名字还不错,至少能稍微体现出他的闷骚与志向。

大毛在旁兴致勃勃:“我的呢?”

陶暮这回连想都不用想,直接在电脑上敲下“家里有矿小郎君”几个字。

大毛同学觉得这个名字低调精准有内涵的透露了他的身份,也甚为满意。

不过这么一番闹下来,时间已经不早了。三人急匆匆的往剧组赶,结果刚一出门就碰上天降大雨。骤雨疾风噼里啪啦,直接把三人浇成落汤鸡。而后云开雾散——合着一场大雨就下了陶暮步行从家到剧组这段儿时间。一点儿都没浪费。

如此恰到好处的倒霉催,让陶暮心中隐隐升起一丝不安。再次回想起了上辈子回到沈家后,受沈毓影响不断恶性循环的命运——

果不其然,陶暮刚进剧组,就看到了被众人簇拥在人群中心的沈毓,以及送沈毓回剧组的沈家人。

向来都把沈毓放在掌心里疼宠的沈家众人实在舍不得乖巧的小儿子,竟然不顾工作和学业,全家一起乘坐专机把沈毓从沪城送回H影视城,美其名曰要给沈毓探班。

沪城首富莅临剧组,整个剧组都沸腾了。一大帮人乌泱泱的围在沈家众人身边,那架势就跟寻常百姓亲眼见到了微服出巡的皇帝一家似的。

向来在剧组说一不二的陈益谦陈导也在沈父跟前不着痕迹的奉承。称赞沈毓的表演有灵性,是本色出演男主角。还说沈家人关系和睦,不像有些大家族只是表面和气。当然更多的还是花式称赞沈毓天资卓绝。那语气神态就跟下属在领导面前猛夸领导家的孩子有多么聪明伶俐一模一样。

不过沈家人还就吃这一套。一听到众人夸赞他们家宝贝,连神色都比平时和悦许多。被人群捧在中心的沈毓则挽着沈父沈母的胳膊,笑的腼腆羞涩。眉眼间满是灵动可爱。

陶暮远远地看了一眼闹哄哄的人群,正准备躲进化妆间。却没想到人群里的沈毓早已看到他,挥舞着手臂大声喊道:“陶暮,陶暮,这边。”

说着,还从人群里跑出来,一把拽住陶暮的胳膊:“我给你介绍我家人呀。我跟他们说你特别厉害,人长得帅,功夫也特别好,做的动作特别漂亮,他们都很喜欢你。”

沈毓把陶暮拽到沈家人面前,胳膊揽住陶暮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笑嘻嘻说道:“爸,妈,大哥,姐姐,这就是陶暮。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是不是特别帅,特别厉害?而且长得跟大哥好像!这双眼睛是不是特别好看?”

沈毓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他的长相跟家里人都不怎么像。他是俊秀可爱那挂的,眼睛圆圆的,看上去精致讨喜和善可亲。沈家人则大都是内双的丹凤眼,眼睛狭长,眼尾上翘,笑时眼波流转顾盼生辉,严肃时则睥睨肃穆清冷桀骜,特别有气势。可把沈毓羡慕坏了。可惜到他这儿就没遗传下来。

沈家众人笑眯眯的看着沈毓,神色间满满的宠溺纵容,转到陶暮身上就是礼貌亲和的微笑中带着些许只有亲近人才能察觉出来的居高临下的打量。沈家背景深厚,沈毓性子又天真纯良,对人对事都抱着绝对的赤子之心。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一些城府深沉的人故意接近沈毓。尤其是在娱乐圈这种复杂的环境下。沈家财大气粗,不怕有人接近沈毓要好处,只要这些人对沈毓没有坏心,他们只当花些钱财给沈毓找玩伴了。

上辈子互相折磨了整十年,陶暮对沈家人的想法心知肚明。要说没死之前,陶暮一想到沈家人对沈毓的疼宠偏爱就嫉妒的发狂,心疼的淌血似的。要不然也不会抱着玉碎瓦全的心思,非得在沈毓的婚礼上,当着沈家人的面跳楼自杀。

重活一世,再次看到这样的场面,陶暮原本以为自己应该习惯了。可出乎他的意料,本来在一遍遍回忆梦境时都古井无波的情绪突然开始猛烈的激荡。

委屈,不甘,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