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江州市的秋天。
刚下过一场阵雨,空气湿润而冰凉,市区明珠山别墅区,某幢小楼二层,阳台门被轻轻开。
金窈窕赤脚踏出室外,凛冽的秋风立即汹涌而来,将她质地轻薄的睡袍吹得猎猎作响。
她拢紧衣襟,任凭身体战栗,视线一寸寸划过脚下明珠山漫山遍野的红枫,脊梁标枪般挺直。
直到此时,她终于确信,自己好像遇到了一些超出计划的问题。
如果说这是一场梦的话,那她最后的记忆,大概是一杯产自勃艮第的睡前红酒。
她年轻时不喝酒,红的白的啤的一概不碰,也不单是因为味道不好,最主要是担心沈启明会不喜欢。毕竟女孩子一旦扯上喝酒,似乎总显得不够淑女,不够温柔,不够像个完美的贤妻良母。因此不光烟酒,其余出格的事物她也是不碰的。
直到年岁渐长,她才发现酒其实不是个坏东西,沉迷其中当然不好,但适当摄入,却可以让人在疲惫至极时得到一点可供休憩的余地。
当时是重阳节,她刚拿下又一块奖章,分量极重,属于父亲生前梦寐以求的那种。因此开完庆功会后,她就带着金牌回国给父母扫墓。谁知落地一看,江州的业内同行已虎视眈眈许久,导致刚扫墓结束,她就被接到酒会现场,随即觥筹交错,应酬不断,间或还得招架一些明里暗里打探私生活状况的八卦。
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一刻都没得休息,忙到最后,累到连送上门来的几位小狼狗都懒得招架,好容易才找到机会偷溜。
顶着微醺的醉意,她还不忘从行李箱拿出父母的遗像,同那块熠熠生辉的奖章一并放在床头。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入的睡。
等再醒来时,已经躺在了这个叫她熟悉又陌生的房间里。
她确信这不是一场恶作剧。
明珠山别墅区的这幢房子是沈启明跟她订婚时沈家父母送的礼物,她从戴上订婚戒指起住到摘下结婚戒指,当中跨越了无数光阴。她每天在这里生活起居,对这幢房子内的角角落落乃至于每扇窗户外的风景都了如指掌,即便离开多年,也不至于认错明珠山独一无二的壮阔红叶。
更何况与沈启明有关的一切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她心里不可触碰的雷区。虽然多年之后,她内心逐渐强大,最终到了可以不带波澜提起这个名字的地步,可彼时她已威严日盛,身边人反倒会开始去刻意规避一些可能冒犯到她的话题。
因此断无可能会有人无聊到找来这栋房子当场地戏弄她,更何况,不久前的酒会现场她才听忘记哪位阔太提起,沈启明在自己离开以后并没有搬离这里。
虽然不清楚对方不搬家的原因,但沈启明那个一板一眼的性格倘若都能配合别人恶作剧,地球估计也距离毁灭不远了。
金窈窕掏出手机,是已经被淘汰很久的型号,亮起的手机界面上清晰浮现出沈启明的侧脸照和当下的年份时间,她盯着那串数字,黑屏亮屏,反复几次,终于遵从本心,翻出一个已经很多很多年不曾播出的号码。
嘟声响起,不过三次,就换成了一道带笑的嗔骂:“臭丫头,还知道给你妈打电话呀!”
一瞬间世界天昏地暗,像被抽干了空气,金窈窕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呼吸:“妈?”
“窈窕?”可能她声音太哑,那头的母亲被吓了一跳,慌张起来,“你怎么了?哭了?哎哟!是不是看到今天报纸又胡思乱想了你?妈跟你说,妈看人很准的,沈启明肯定不是那种会在外头勾三搭四的人,男人在外面拼事业免不了被乱讲,你都快跟他结婚了,别成天胡思乱想……”
果然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金窈窕头一次发现自家母亲的絮叨那么好听,她沉默地听了老半天才舍得打断:“妈,别说他了,我爸呢?你俩最近过得好吗?身体怎么样?”
“?”金母语气带着迷茫,“你这孩子,今天怎么傻乎乎的,被敲闷棍了啊?咱们前几天不是才见过面吗?我跟你爸好着呢!”
果然是亲妈才能说出来的话,金窈窕也低头笑了一会儿,才轻轻开口:“妈我想你了,我真的好想你们。”
金母被她突如其来的甜言蜜语搞得有点不知所措,好半天才有点感动地软下声音:“妈也想你,天天都想着你呢。”
金窈窕眺望着满山红叶,抬手揩了下眼角:“那我今天能回家住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金母立马乐了,“你天天回来都行,回来吃晚饭吗?妈这就让阿姨买菜去!”
挂断电话,金母高兴地连连在原地踱步,还不忘招呼下楼的丈夫:“老金,窈窕说今晚要回来住!”
金父背着手,声音中气十足:“回来就回来呗,又不是多久没见了,你至于这么欢天喜地?”
金母白了丈夫一眼:“你这人,什么叫又不是多久没见,窈窕订婚以后回家得越来越少,我欢天喜地一下怎么了?”
金父嘁了一声:“她都快结婚了,结了婚就该多照顾小家庭,老回娘家像什么话。”
金母不理他,叮嘱完阿姨去买菜后,絮絮叨叨地翻起了冰箱:“窈窕最喜欢吃秃黄油,我今晚得赶紧准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