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随风倒是不在乎这类细枝末节的下马威,只淡淡看着迎过来的堂哥霍功。
霍随风的母亲生子比较晚,所以霍功反而比他大了三岁。只是身在漠北养尊处优,加之牛羊吃得太多,不过才二十出头的年岁,肚腩已经腆出来了。
霍功从了漠北风俗,在下巴处蓄了胡须,还掺假须、抹头油打了小辫子,一说话,那辫子就一撅一撅的。
他自诩漠北风流的贵公子,穿衣打扮无不精致,可是看到多年未见的堂弟霍随风翻身下马时,心里酸了一下。
这些日子,他心仪着父王麾下的那个公孙琴姑娘,想要纳之,可是公孙姑娘不为所动,直言不嫁。
他辗转打听了一番,听闻这位姑娘曾经寄居在郡王府,似乎总是给那霍随风送吃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最后让她父亲强嫁了出去,这才愤然逃婚的。
如今看到这霍随风,长得竟然这般俊美高大,举手投足间皆是让人移不开眼的从容优雅。他顿时明白,这所谓的不嫁恐怕是看不上别人呢!
而霍功的夫人郑氏看向小叔时,也有些直眼睛,心道外逃的霍家孩子竟是这般的风流人物?这叫霍功心气越发不顺,冷冷咳嗽一声,提醒着夫人的失态。
不过霍功再一想,心里便平衡些了。他娶的郑氏,漠北名流之女,如今成婚三载,年不过十九。
可听闻这霍随风流落中原,为了讨好他的那个义父,竟然娶了个大了五六岁的老姑娘。
也不知那女子是要丑成什么样子,才拖延得那么大了都嫁不出去!一个男人,竟然吃起软饭来,就算长得再昂扬英挺,也非真汉子!
就在霍随风下马后,便举步来到了马车旁,伸手搀扶着马车里的人下车。
只见从马车的绸缎布帘里伸出一只纤细莹白的手轻轻搭在了霍随风的手臂上,那纤美的手腕上挂着个羊脂玉的镯子,指尖染着深色的丹蔻。
别的不说,单是这手便美极了。接下来众人便看到一位身披白色细貂斗篷的窈窕女子从马车里走出来了。
她云鬓高挽,带了同样用白貂皮制成的宽幅抹额,遮掩了额头和耳朵,又不会压住发髻,一圈细细的绒毛更衬得脸儿小了。再看那眉眼,不光是明媚精致,也不知胭脂水粉是怎么涂抹的,并不见其他妇人那般的刻意,却是水豆腐般娇嫩,两颊散出自然的红晕。
再看她披风里露出的生色的高领子,领口扣的是别致的花扣,一袭长裙行走间,在绣花鞋上泛着小朵的浪花。
这位不光是个难得的美人,而且甚会打扮,品味亦是不俗。
这下子轮到霍功直眼,心里的酸意如刚开凿的井,怎么也止不住了。
难怪霍随风看不上公孙琴,有这等子的倾国美色在前,怎么看能看上一般的庸脂俗粉?
只是……这位惠敏县主真的比霍随风大?看上去怎么年纪还很小的娇嫩样子?
当霍随风携着褚笑娘走来后,久未谋面的堂兄弟之间,是勉强不算失礼的互相问候,而郑氏与笑娘倒是很热情的寒暄起来。
毕竟此番和谈,是漠北占了下风。男人们的脸皮金贵,不好立刻屈尊降纡,但是妇人们便不同的,可以假作不知霍家的恩怨,活络一下气氛。这也是这番宴会,各自携了家眷而来的用意。
而霍功也终于勉强收回了打量笑娘的露骨眼神,请崇正郡王与县主入内一叙。
当笑娘入了大厅后,直眼的汉子便换了人。
萧月河不知自己多少次在梦中梦见伊人倩影。直到今日再见,却发现自己脑海里一直徘徊不去的那个女子,竟然又变得娇媚了许多。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