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琼斯,二十八岁,就职于联邦调查。她碰到一个很棘手的案子,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出事了。发现时,正飘在大桥下的水面上。
验尸报告和所有现场证据证明,他是死于自杀。最后给出的结果,是因为压力太大导致的。
可身主觉得情况不是那么简单,于是着手调查,在长达半年的调查取证,事情正在慢慢地剥丝抽茧中慢慢显现。当她以为马上要接近真相时,突然脑子一片真空。
当她清醒时,已经被铐在了单人牢房里。她杀了人!
可她什么都记不得了。回放录像时,目瞪口呆地看着录像里拿着枪一边暴躁地大声骂着,一边在射杀同事和快餐店里其他客人的人,居然是她,可那时的记忆真的是一片空白。事后回想,只记得当时她很生气、气得发疯,至于生气什么、为什么生气,全都忘了。
医生进行心理评估后,得出的结论是,工作压力过大产生的幻觉。
心理诊断报告也抵消不了她连杀三人的事实,有录像、现场证人,她被判了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且接受心理治疗。
牢里有被她送进去的女犯人,见到她也被抓入狱,就开始报复她。
在关押了半年后,一个重刑女犯用磨尖的牙刷柄捅瞎了她一只眼睛;二年时,她被一个女连环杀手,抓着头发,重击地面死亡,而这些人,都是被她送进大牢,她却在牢里死在了这亡命之徒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