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3 章(4 / 4)

梦里有只金色的巨眼,巨眼里倒映着一个渺小的人影。

老教皇有些不明所以,不过他神棍惯了,还是给出了似是而非的谶语。

他说,“深渊里,带来噩运的恶魔睁开了眼,眼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

后来有一天,姚重华也做了相同的梦。只是他以为,那只金色的眼眸属于康斯坦丁。

奥古斯都过有很多名字。比如倚艳笙,比如赫仑,比如海伦娜,又比如,赵太一。

他比康斯坦丁小那么点年岁。

在他们的故土土崩瓦解的时候,奥古斯都才刚刚继承“奥古斯都”这个名讳。

他们的故乡成为了“域外战场”,“神明遗迹”。奥古斯都被迫开始在宇宙间流浪。

这个世界和他们的世界不太一样,有许多人形生物,大多都很孱弱。

自称为“虫族”的人形生物要强一点,自称为“人类”的生物因为不会修炼,因此弱很多。

人类看上去很可怜,不过奥古斯都并不打算拯救任何人。

他很同情他们,但奥古斯都清楚,这些人只有自救。他能庇护一时,却没办法庇护一世。

他们太弱,而弱小就是原罪。

直到有天,奥古斯都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小孩。

和康斯坦丁不一样。

从古至今,他的脾性都偏于温和柔软。这个名讳带给他的力量,也许没有康斯坦丁那么强,但是总归也是属于神.的名讳。

这个小孩名字叫李应天,被人打断了腿和胳膊,太阳的曝晒让他的腐肉长出一层蛆虫,他倒在路边,不远处枯树上站着一排秃鹫,等着他咽气。

他的父亲是矿奴。

因为父亲没有采集到虫族规定的能源石份额,作为惩戒,他被砍下了小指,丢在了路边。

他的小指会送给他父亲。

也许是觉得李应天必死无疑,被丢在路边的时候,那些虫族没有补刀。

因为这小孩瞧着太可怜,奥古斯都没忍住那么点恻隐之心。

他把小孩救了起来,但这小孩一直高烧不退,而奥古斯都又找不到药。

于是,他给了李应天一滴血。

从此,李应天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走向修行道路的人。

再后来,他成了整个帝国的开国皇帝。

……

奥古斯都把人救活以后,并没有养他的打算。只等着这孩子病好了,就放他离去。

没想到这小孩挺机灵,死活赖上了他。在他的门外长跪不起,倔强异常。

其实他如果想走,一个李应天怎么可能拦得住他?

他在这个世界流浪许久,居无定所,也没有同伴。也许是太过寂寞,奥古斯都终究是又心软了一回,留下了他。

——“大人,你叫什么呀?”

——“太一。”

这是之前还没继承名讳的时候,奥古斯都的父亲给他取的乳名。

——“那您姓什么呢?”

姓什么?奥古斯都有些茫然……按照道理,他也许该姓“奥古斯都”,但是这姓氏好像又不符合人类的规矩。

于是,奥古斯都随手翻了一页书,笑着拍拍李应天的脑袋:“我姓赵。”

……

这就是整个人类帝国最大的秘密。

关于光明神。以及李应天亲口许诺的那句话——

“李与赵阀共天下。”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快6000字啦(神志不清。激动狂舞)

剩余加更字数:16000!

*

正文塞不进去。补充两句吧。

1李应天是和女性结婚繁育的后代。

2赵阀没有神的血脉,赵阀记载里,第一位跟随李应天打天下的人是赵太一的学生。不管任何历史上,都没有“赵太一”的存在。因为被李应天抹杀了。

青史烬成灰。

3奥古斯都可怜,不代表他就洗白了。欠他的人是李应天,不是加文,也不是康斯坦丁。只能代表他不是神经病,行为逻辑变成这样有原因。

我解释完了。

(以下剧透!!!!!!!!!!!)

4林恩和赵明月都被附身过。只不过后者太强,没有被成功。前者本来也不用死,是李铮以为林恩死了奥古斯都就会走。林恩其实被附身了很多年,他和奥古斯都做过交易。

代价是让加文活过来。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