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第九十章(3 / 3)

康,连带皮肤呈现出一种红润的粉嫩状态。

这天姜彤又在书房里翻阅书籍。

贺云珍常习的字体是簪花小楷,写出的字看着一团花团锦簇,实则有些软绵无力,毫无筋骨,全然透着一股闺阁脂粉之气。

不过贺家只是一个小地方的小官之家,对女子的要求程度不高,能写出漂亮外面看着整齐的字体已然是不错,这不能跟京城中高门大户中的闺秀来比。

就像贺云珍她虽然能认字,但就姜彤知道的,这姑娘正经正统的书没有的读过两本,当真只习了女训女诫那些个东西。

说她只“些许认得几个字”这还真不是谦虚只之词。

身体有着自己的记忆,是以姜彤现在也能熟练不费力地写出贺云珍惯用的簪花小楷。

姜彤也是自小练的书法,学的既不是颜体也不是柳体,而是瘦金体。

姜彤前世是个左撇子,但不是说她不会用右手,其实她右手跟其他人一样也灵活,但真相比起来,还是左手用得更好。

记得她上大三那一年,右手写一张字,老师说一个好,挑不出毛病,但若她用左手写,却能被夸有灵气。

当初因为姜彤妈妈说女孩子左撇子不好看,姜彤听话,平常更多用右手,所以后来,许多人都忘了或不知道,原来姜彤左手能写出那么好的字。

姜彤叹了一口气。

铺开纸张,以左手写了一手熟悉的字体。

稀奇的是,灵魂和贺云珍的身体重合之后,有竟然也能灵活使用,没有丝毫滞涩之感。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事。

这个世界,书法自然有自己发展的历史,至大周朝,书法已经相当成熟了。姜彤在查资料研究的时候已经发现,她那个世界所知的几种字体,在这个时代,但却都是存在的,只换了一种叫法。

这样看来还不错,些文化有相通之处,学习起来只会更快。

不过让姜彤哭笑不得的是,她最喜爱,并从小习到大的瘦金体,似乎还没出现。

这就有一个问题,姜彤不能在让人知道她会写这种字。

需知一种新的字体的产生,不是那么轻轻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