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剧情中的楚毅就将自己的仁义人设经营得很好,打到后期,多的是主动开城门迎他进城的百姓们。
明明是个伪君子,可经过那些文人的笔杆子,他就成了最适合一统天下的仁君。
实际上呢,那些捏着笔杆子文人,哪个不是出自世家大族,亦或者受过世家的恩惠。对他们有利的,譬如楚毅,他们便能各种褒扬。对于出身贫家的阎起,就各种看不上,部分激进的还会出言诋毁,比如阎起吃人这样荒谬的传闻。
谁让阎起颁布了各种严令,如欺辱妇女者杀,贪赃枉法者杀,世家之人犯法与庶民同罪,甚至还将本属于世家的田地还给了百姓……
这样的阎起,在那些文人看来,简直毫无仁义之心,各种酷刑严令,活脱脱一个个暴君之相,如何能不对他口诛笔伐。
阎起如此糟糕的名声,洛央觉得她得想个法子,替他扭转一下。不然就算之后得了天下,恐怕也坐不安稳。最关键是不用再打那么多冤枉战,战争永远是百姓们最受罪,战后的恢复更需要大笔的银钱投入。
思索间,洛央纤细的手指不断在车窗上轻敲着。
谁曾想就在这时,阎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抬手,一只双脚乱蹬的肥兔子便进入了洛央的视线,她眼睛霎时一亮。
见她面露惊喜之色,阎起也有些小开心,他先前就猜到,似洛央这样的世家贵女,定会喜欢兔子这样乖软的小兽。
“这个送你。”阎起将兔子往前一送。
洛央立刻抬起清凌凌的一双眼,满脸欢喜,“谢谢夫君,夫君你真好……”
这两句话听得阎起脸颊泛红,不过还好有胡子遮掩,叫人看不清晰。
“但是……”洛央又开口了,“你别把它拿得这么近,有点熏人。一会做好了,命人给我端上一碗就好。”
阎起:“……”
“还有,多放点茱萸,我嗜辣。”洛央满脸真诚。
阎起:“……”
也,也行吧。
当天晚上洛央就吃到了香喷喷的兔肉羹与烤兔肉,嗯,美味至极。
只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此时的阎起等人终于赶在变天之前,替农人们收回了地里的所有庄稼。
大军是在百姓们的欢呼声中,来到了淮安郡的城门之下。因为觉得新鲜,洛央撩起的车帘就没放下过。
她看见了丰收的农人们脸上喜悦的笑,看见路边野花盛放的模样,看见淮安郡守军们的欢喜鼓舞,还看见了城墙上张贴的各色告示,有朝廷的诏令,也有各种贼人的通缉令……
看着看着,洛央忽然福至心灵,她怎么连这个也没想到啊。想要替阎起、阎军扭转如今糟糕的名声,有比报纸更便捷的方式吗?
那些文人们就是手握笔杆子,才想骂谁骂谁,想夸谁夸谁。但如果洛央将话语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呢?一旦整个大越的人都习惯了报纸的存在,习惯了从上头得知天下事,到时候想要扭转阎起的烂糟名声,也不过是几篇报道的事情罢了。
洛央越想越兴奋,可很快她又陷入了新的烦恼。首先报纸这种玩意儿,需要的财力、人力就不少,凭借着阎军现在的规模,想要发展壮大太难了。其次就是笔者,洛央自己倒能写,可让她写点软文写点小说还行,古代的诗词骈文什么的,她也不太懂。偏偏阎起手底下一溜的文盲,别说其他,就连阎起自己,识得的字十根手指都能数得清。唯一一个会识文断字的闻廉,也不过是他们村里一个童生的儿子,学识实在有限。
要是能从哪里拐点有名气的文人大贤过来就好了。
洛央这么想着。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见马车外头响起一阵爽朗的笑声,洛央探头往外瞧去。
只见,阎起的面前站着个肤色白皙,满身富态的蓝衣男子,正笑得见牙不见眼。
一瞧见洛央的样貌,他便立刻瞪大了眼,语气夸张,“将军,该不会那就是你娶回来的清河第一美人吧?果真是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姿,将军好大的福气!”
男子拍了下阎起的手臂,笑着冲洛央点了点头。
洛央下了马车后,也与他见了一礼。
这时,阎起的声音响起,“不,她不是那个清河第一美人,她是我的娘子,洛央。”
闻言,蓝衣男子诧异地看了阎起一眼,随后又笑了起来,“夫人此等花容月貌,竟不是清河第一美人,那清河郡定然遍地都是盲人。”
明明是拍马屁的话,却叫眼前之人说得无比真诚。
只一眼,洛央便知,这是个人才。
她掩唇笑了笑,便随着阎起等人入了淮安城。
一进了那淮安县衙,蓝衣男子,也就是陶通,眼底立刻掠过一丝焦色,摆明了有话要对阎起说,只不过碍于洛央还在,有些话他不方便说出口。
似是看懂了他眼中暗示的阎起安排洛央在软垫上坐好,转头说道:“此处没有外人,有话便说。”
“就是,夫人又不是外人咯,陶老二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樊梁不耐烦地说道。
一旁的闻廉、张伦、陈贵也赞同地点点头。
陶通傻了,不是,这洛氏女才与你们相处几日啊?对方什么品性真的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