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绒量都在250g以上了,偏偏羽绒服还轻,这不常见,而且也仔细看了,不钻绒,也没有很明显的鸭毛味儿……
这么算来,这里真不算贵了。
就从体验上来说,丁薇是觉得很值得。
她觉得,衣服穿身上,首先一定要舒服。如果不舒服很累赘,穿起来会别扭,而且会下意识不想穿,这买回去不就是一种浪费吗?
她的消费理念是这样,没条件的时候可以对付,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就要这么执行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吕丽听,此刻也叹口气:“丽丽,预算有限,所以你可以考虑一下,是买几件便宜的对付一下,还是好一点的穿着舒服长久。”
丁薇指了指那件白色羽绒服:“这件衣服现在是贵,但是只要它不破,我就能一直穿,我觉得这样也是值得的。”
吕丽的眼神黏在上头,下不来了。
丁薇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衣服,此刻不由叹了口气,又有点想笑。
她把羽绒服拿过来,拍了拍吕丽的肩膀:“喜欢吗?喜欢你要说出来,然后大胆去试,只等着我来发现——如果我没有发现,以后我每次穿这件衣服,你会不会都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