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被送去了医院。
徐朝宗此刻也狼狈得很,衬衫扣子都被扯掉了几颗。
孟听雨赤着脚站在一边,两人对视一笑,越笑越大声。
“说真的,要是今天将命丢在这里,我们俩就真的亏大了。”徐朝宗叉着腰,一边喘气一边道,“明明少说也能活到三十六七岁,再来一次,享年二十、二十一,这算哪门子重生,明明是满三十减十五。”
孟听雨背靠着墙,也在努力平复依然剧烈的心跳,闻言又被逗笑,觉得他这种说法很有意思也很到位,对他比了个大拇指。
他也学着她竖起大拇指,跟她碰了一下。
好像是在干杯。
“今天这有惊无险的一出,也提醒我了。”他又说,“我是该找个律师立个遗嘱,想想看,要是我突然出事了的话,我的钱就全都留给我爸妈了。”
孟听雨用手掌扇风,闻言白了他一眼,“你这话很没良心。本来就是该留给他们。”
“他们什么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耳根子比棉花还软,最后我的钱迟早都得被他们那些拐不到弯的亲戚骗了去。辛苦多少年,到头来便宜了外人,想想还真有点儿气。”徐朝宗这样一想,又拍了下额头,“你说我以前怎么想的啊,我天天想着赚那么多钱做什么,咱们又没孩子,我赚的那些钱我跟你两个人天天挥霍也用不完,到头来还是便宜了别人。”
这样一想还真是。
难道说他后来其实是在为某一群“明明好吃懒做却沾了点血缘关系”的人打工吗?
“很多富豪最后都会捐给社会。”孟听雨温声提醒。
徐朝宗只当没听到这话。
这些富豪的队伍中,永远都不会有他的加入。
她就算再熏陶他八百年,他也不会有这样崇高的思想境界。
“我还是要找个律师立遗嘱。给我爸妈留一小部分,剩下的都给你。”他一副安排财产的模样,仿佛已然成为了亿万富翁。
“神经!”
孟听雨不愿意在经过一场惊险后,还要听什么“立遗嘱”之类的晦气话。
她站直了身体就要离开。
徐朝宗还跟在她身后喋喋不休,“你别误会我,我不是不管我爸妈,而是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你。”
他们是什么关系呢?
是可以将对方当成后背的关系。
无论是他,还是她,两人有一方不在了,另一方都会无条件地照顾彼此的双亲。
“好了。”孟听雨停下脚步,无可奈何地回头看他,“别说这个事了。我觉得很不吉利。”
“行。不讲了。”
徐朝宗低头看着她的脚。
“行,你是让我背你回去,还是穿我的鞋?当心一点,你要是踩中了什么钉子,还得去打针。”
“没有第三种选择吗?”孟听雨目光清凌凌地看他。
这两种她都不是很想选。
“有。”
他败下阵来,“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
说完后如箭矢般冲了出去。
烈日下,穿着白衬衫的男人奔跑着,风将衬衫吹得鼓鼓的。
他挺拔宽阔,他依然这样的年轻。
像极了她记忆深处的那个人。
十分钟后,徐朝宗买回了一双凉拖,他弯腰蹲在她脚边,仰头看她,“试试。”
码数很合适。
在一起多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对方的很多事都了如指掌。
知道她是36码。
知道他是42码。
……
徐朝宗也是说到做到的性子。这天晚上,洗漱之后的孟听雨正在翻看这栋写字楼的新闻时,手机接连振动了好几下。
是徐朝宗发来的消息。
他在短信里,罗列了他名下的几张卡,卡号、密码还有余额,一目了然。
可能是太无聊了,她还一个一个的数着。
最后泄气将手机扔在了一边,往床上一躺,嘀咕一句。
“还挺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