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文中, 葛思岚不过是位侧面描写的炮灰人物,到了快完结前,才出现了一回。

因而,文中没有详细的描写葛思岚, 当时还是读者的她不明白为什么25岁的葛思岚没结婚?25岁了, 即使在城里,这个年纪的一般都要结婚生孩子了。如果嫁出去了, 那葛成林对她这个出嫁女没有什么办法吧。

现在,她成了葛思岚,接收了葛思岚的记忆。大概可能是因为——葛思岚长相太普通太平凡了,又相视过高, 自诩是干部子女!还有也许也因为母亲在66年被父亲送回老家天天被批-斗, 身为子女,大概也是没有什么心思相亲结婚的吧。葛思岚是旧式小脚女人程珍珍‘言传身教’出来的闺女, 大概也不会成为自由恋爱的参与者吧, 更何况她也不是‘窈窕淑女’, 自然便没有‘君子好俅’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原主本就没有‘吃苦耐劳’的好品质, 在家里就是一位只知道与弟弟争东西的姐姐,当然从来没有争赢过一回。她不懂‘到了什么山砍什么柴’的道理。学好不容易,学坏一下子,跟着会吃喝嫖赌的丈夫,她也学会了抽烟赌博, 她父亲一个月寄一百块给她, 她还是欠了1500元的赌债, 带着丈夫儿子们(有三个是鳏夫丈夫本来就有的,最小的那个是她生的)回娘家求救。……很无语,只能八个字形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其实,当初——葛思峰要求自己去更艰苦的地方,但程珍珍坚决反对,说如果他去,前脚走,后脚她上吊死了算了。也是对儿女不同的态度,让葛思岚离家时满怀悲愤,无论父亲替她准备多少钱和物品都没用。

二十五年的高龄,与十五六年的少女少男‘上山下乡’,那结果,想一想,就知道不好受,近十年的差距,多大的代沟啊!能好好相处,才怪。

葛家,也真是绝了!不过,一儿一女,就有如此可怕的重男轻女,令她这个老妖怪深深地打了个寒颤!这个角色不好演啊,不是演一日,演一月,也不是演一年,演十年,是演一辈子呢?!

思想上的代沟,是无法逾越的!

她得好好规划规划,她可不想下乡吃苦呢!上一世她那种情况都可以免去上山下乡之苦,这一回她也算是个干部子女,还不大上山下乡的范围内,就不信她处理不了这种情况。

在原文中,其实葛思岚如果真不想去,她还是可以让自己生病,可以摔断自己的脚,只是原主没有这个狠劲,还有一些赌气,气父亲,气母亲,气弟弟……不然她这一生也走不到那么惨。也可以跑去与父亲划清界限,她本来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不在上山下乡的范围之内,大可以撕破了脸,大闹特闹,可原主又没有这个魄力。

不过原文中的程珍珍也没有得了好。

正在这时,房门又被敲响,程珍珍的声音响起:“阿岚,出来,跟阿娘去黑集看看,正月初一有什么好东西?”儿子瘦了,大过年的也没吃什么好东西,她手里握着丈夫的工资,听说黑集里有好东西。

“哦……”葛思岚随口应答着,眼神却是冷清清地,微微抬头,放出精神力,屋内只有一个程珍珍,屋外也无一人,她集中精神力,意识一放:收。下了秒,房门外的程珍珍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而房屋内,背稳稳地靠着滕椅的葛思岚双眸紧逼,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片刻后,才懒洋洋的睁开不大不小的双眸,嘴巴上扬,喜道:异能又提升了。没有晕厥,只有片刻的晕眩罢了。

将程珍珍收入空间,躺上十年八年,不说不再碍了葛思岚的眼,她十分看不怪这个小脚女人理直气壮的重男轻女行为。就是对她程珍珍自己也是好事,她一个小脚的文盲女人,就算天天晚上查问丈夫的行踪又如何?还不是烦得葛成林一有机会就下黑手,送她回老家挨批-斗,这本来可以避免的,说起成分,那葛成林自己才是地主出身,那时候的共-产-党-员可有不少是资本家或是大地主出身的呢。

如今瞧着还算年轻的程珍珍,受了几年批-斗后,就比实际年龄老十几岁,四十多岁的年龄生生成了六十岁的老太婆,最后还得了子宫肌瘤。

这种疾病,纯粹是气的。夫妻就那么一回事,大难到来各自飞!

总之,最后这一对结发夫妻,还不是闹到互不相见的地步?后来,程珍珍在劳动改造中认罪态度较好,因年老体衰,特批准她前去和儿子葛思峰共同生活。

程珍珍情愿跟着儿子在乡下小房间吃苦,也不愿意跟着葛成林在城里大房子里享福。有一回,葛成林下乡开会顺便来看望看望老妻程珍珍时,程珍珍直接把葛成林关在门外。

门内的程珍珍说:人不用见了,把钱和粮票留下就行了。她想:为他受了这么多苦,吃他用他都是应该的;儿子天天下地挣工分不容易啊!

到了1972年,葛思峰被选上,送去工农兵大学念书后,程珍珍才搬回城里,和葛成林相邻而住。

葛家唯一还算好的,就是葛思峰这个男主了,葛成林在八十年代初,离休退下来,在疗养期间突发脑溢血,当晚逝世。

她觉得葛成林这一辈子光为革命事业献身了。

她又开始翻了翻原主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