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蒙一直很崇拜利卡萨。
在他眼里,利卡萨虽然冷漠自负不近人情,孤僻寡言不听人话,但他不失为一个“人”。
利卡萨极为强悍,总是冲杀在最危险的区域,也切实消灭了大量妖魔。且,作为功劳最多的人,他却从不计较物资分配的量,要选就选法棍面包磨牙,剩下的全留给了别人。
有利卡萨在的时期,他们没有折损过任何一个觉醒者。平民能吃饱,领地可扩张,妖魔在消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利卡萨就是纽约期待的英雄。
也曾是……索蒙认定的救世主。
他坚信有利卡萨在的纽约会成为全大陆最安全的城市,坚信利卡萨再冷,也迟早会感觉到大家对他的善意。或许在未来,利卡萨会走出他心里的冰封堡垒,真正地看一看这个世界。
可惜,一切都是“他以为”。
是他异想天开,是他自作多情,是他愚蠢至极!连物种都不是同一个,连食物链都不是同一条,他凭什么以为恶魔会理解人类?
反倒是人类在处处“理解”恶魔!
一头货真价实的恶魔,究竟是怎么通过觉醒者体检被安置在纽约的?一头不屑撒谎的恶魔,他跟他相处了这么久,为什么就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为什么?
因为——
“我很信任他,像信任好友一样信任他。”索蒙不过是个少年,在最慕强的年纪遇到一名“英雄”,天真的他交付了全部的信任。
“所以,让我去结束这个错误吧。”
火星与灰烬在风中乱舞,这一刻的索蒙是个男人,再不是少年。他侧头看向纪斯,扯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请您不要插手。”
纪斯温和道:“我当然不会插手,这是你的事。不过,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把血泊中的那缕头发捡起来用吧。”
索蒙一愣,不禁凝眸看去。就见脏污处躺着一缕铂金长发,明显是利卡萨的东西。
“他是自负的,看不见弱者,也不会对自己设防。”而高维生命体的发丝是能量的载体,可以给予索蒙一定的保护。
索蒙没有嫌弃,径自捡起长发绑在右腕上。随即冲纪斯一点头,毫无畏惧地全速奔向了战场。
远方,是黑龙与半人马的混战;近处,是少年义无反顾的背影。
传奇生命体的战场是人类能插手的吗?
不是。
可在人类眼里,世界上比生死重要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纵使索蒙在怪物的对比下显得无比渺小,但这一刻,纪斯觉得他是战场上的第三方强者。
代表魔的利卡萨,代表神的司诺城,代表人的索蒙,终究是汇聚在一起了。
纪斯的白袍在劲风中猎猎作响,伴着烈火的哔啵声,他伸出手,对着索蒙的右腕一弹指。霎时,一道流光钻进了那缕缠缚的发,被索蒙带向命运之轮转动的节点。
“该结束了。”纪斯轻声道。
与此同时,浑身鲜血的半人马被偌大的龙爪摁在了地上!
地动山摇的巨响回荡,黑龙垂下龙首,金色的竖瞳中人性渐失,他忽地张开嘴,由高频能量汇聚的金色龙息喷吐而出,竟是直接贯穿了半人马的腰腹和废墟的厚土。
战场的能量沉重,仿佛置身在万米深海之下。龙息卷起的气浪裹着大量尘埃,像沙尘暴那般朝四周火速扩散。
钢筋混凝土飞旋,周围的可见度几乎成了零。唯有手腕上的发丝在微微发热,指引着索蒙朝目标前进。一寸一寸,艰难挪行。
彼时,龙息散去,半人马状的利卡萨被拦腰截断。他像是遭受了一场核爆,全身肌肉萎缩、能量枯竭,铂金长发褪成灰色,经脉皮肤贴在骨头上,瞧着就像一具骷髅。
然而,暗域的半人马是个狠角色,作为天生的魔种独角兽,他的生命力极为强悍。在遭受致命的攻击时,只要他能保留自己的一部分不死,就能无限再生。
正如现在,在利卡萨灰色的发丛,有一根金发在缓缓褪色。从发梢到发根,生命力与能量反哺给身体,瞬间激活了一个微小的细胞。
紧接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利卡萨濒死的躯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正常,本能地,他从龙爪下扭身而出,但动作已经比不上全盛时期。
无限再生的能力虽好,但不是没有副作用。“新生”的独角兽需要沉淀数百年,才能让实力恢复到再生之前。
当然,如果利卡萨在暗域,那么数百年的时间压根不算什么。可利卡萨在地球,数百年就意味着“没可能活”。
他从龙爪下出来,再度直面魔龙。但比起一开始的斗志高昂,利卡萨已做好战死的准备。
他的实力不如对方,这是事实,而死在强者手里是战士的荣光!
遗憾的是,当索蒙的气息进入战场之后,即将失智的司诺城勉强维持住了理智。他不愿再与利卡萨交手,因为他不确定下一波攻击之后,那名少年还能不能活着。
显然,利卡萨察觉到了司诺城的异常。
可他却连回首也没有,只把注意力放在对手身上:“一个人类而已,你在犹豫什么?”
司诺城不语。
“蝼蚁进了不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