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曹操原配(4 / 7)

淡然一笑,道:“夫人还是送瑜一程吧。”

丁璇喝完了杯子里的酒,放下酒杯,手指撑着脸,侧脸看着周瑜,笑眯眯道:“公瑾这么好看,我若杀了,天下的女子们岂不是要恨死我?”

周瑜的气质是江南雨后的清荷,温文尔雅,这种气质很容易迷惑人,让人感觉他是一个没有攻击力,很好说话的一个人。

可事实并非如此,他的温和后面,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宁折不弯,他一生。

孙策活着的时候,他辅佐孙策,孙策死了,他便辅佐孙权,若是孙权死在了他前头,或许他还会继续辅佐孙家的下一代,总之,有他,便有江东孙家。

他出身于士族,却没有士族的圆滑和万事以家族为先的性子,哪怕国灭了,也要保住家族。

他的心里,是平乱世,立基业,治太平。

孙策,是他的知己,是能达成他目标的那个人。

如今没了孙策,孙权明白欣赏他的政治观点,他便辅佐孙权征战天下,不死不休。

丁璇欣赏周瑜,然而在欣赏的同时,又有些许心疼。

三国是谋臣与武将井喷的时代,武将铮铮傲骨,谋臣修身治天下,君不疑臣,臣不负君,谱写了一章章流传后世的赞歌。

可再怎么优秀知天命的臣子啊,终究历史的车轮无情碾过。

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悠悠苍天,曷此其极?

再不能临阵讨贼。

如果可以,她希望这些惊才绝艳的臣子,永远意气风发,永远壮志酬筹,而不是为了一个同样的目标,仅仅因为立场不同而相互讨伐。

侍女又斟满了酒,丁璇满饮三杯。

三杯酒喝完,丁璇放下了酒杯,目光环视屋里的众人,最终落在周瑜身上,认真道:“我不杀你,永远都不会杀你。”

周瑜眸光轻闪。

丁璇眉梢微扬,偏过脸对赵云道:“子龙,拿剑。”

她想剽窃一下周瑜的诗。

明明目标都是踏平乱世治太平,为什么非要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说句不中听的话,三国的乱世之所以久久没有结束,就是因为不世出的天才太多了,但凡少那么一两个,天下早统一了。

君不见前期的曹操刘备孙权刚了这么多年,也没刚出一个结果来,三分天下,各自为政,各自讨伐。

而曹魏的曹操荀彧荀攸郭嘉、蜀汉的刘备诸葛亮法正五虎、孙权并孙吴的四大都督一死,司马家摧枯拉朽统一了天下。

刘禅麻溜去当安乐公,死了多年的刘备的棺材板按都按不住。

这说明什么?说明有才能的人不能全凑在一起,全凑在一起就是乱。

乱世出英雄,可英雄一旦出的太多,从某种层面也会延长乱世。

丁璇向赵云伸出手,赵云解下腰间的佩剑,扔给丁璇,丁璇接下佩剑,长剑出鞘,在堂下挽了一个剑花。

东汉末年虽战乱不休,但同时也是一个包容度非常高的时代。

比如说曹老板带着部下一块去把妹,喝多了酒大家你一句我一句来联诗,刘皇叔与部下抵足而眠,如鱼得水之类的话也是拈手而来,至于东吴,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家在一起喝酒,美周郎还会舞剑助兴。

总之,就是一个君臣相处颇为轻松和谐的时代。

什么?你说身为主公给臣下舞剑是非常跌份的事儿?

不存在的,大家只会觉得你礼贤下士,君臣同乐,是一个非常值得辅佐的主公。

丁璇身轻如燕,带着三分醉意舞出来的剑舞尽显豪态,然而她身形清瘦,又有身为女子特有的清雅。

英气凌厉被她握在掌心,眼波流转,却又潋滟妩媚。

周瑜放下了酒杯,眉头微动。

丁璇缓缓唱道:“生于乱世兮,立功名。”

“功名既立兮,王业成。”

周瑜瞳孔微微收缩,水平如镜的湖面起了一丝波澜。

丁璇清越的声音还在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钻进他心里。

“王业成兮,四海清,四海清兮,天下平。天下平兮,吾将醉...”

丁璇肩膀下压,手腕翻转,在背上收起剑花,看着周瑜,收尾道:“吾将醉兮舞霜锋。”

屋里的众人久久没有说话,廊下画眉鸟的声音格外清晰。

不知过了多久,赵云打破了平静,轻声道:“夫人此歌,正是云之所愿。”

丁璇一笑,问周瑜:“那么,公瑾呢?”

无论是诸葛亮赵云,还是周瑜,都是非常纯粹的人。

海晏河清,盛世太平,才是他们最终的追求。

周瑜闭了闭眼,轻笑一声,道:“或许,我该早些认识你的。”

诸葛亮摇着羽扇,道:“公瑾此言差矣,现在认识怀玉,尚且不晚。”

周瑜摇了摇头,水润的眸光看了一会儿丁璇,薄薄的唇抿成一条线好像有什么话,堵在心里说不出口。

片刻后,周瑜方慢慢道:“我已经有伯符了。”

“承君一诺,赴汤蹈火,至死方休。”

烛火跳跃在周瑜眼底,焚烧着他眼底清澈的感伤和化不开的责任。

周瑜一笑,眸光归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