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可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弗雷德里克想的不是服役,而是找工作。兰波太太无奈接受他不回学校的事实,但不会接受他整天待在家里,已经跟他说过,从第戎回去之后,他就要出门找工作了。但他能做些什么呢?想想都很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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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勒维尔。
兰波太太没想到他们去了三周,还真的要到了3万法郎!这笔钱本来就是以他们4个子女的抚养费的名义要来的,当然要交给兰波太太。在家的三个孩子都忙着跟妈妈提要求,弗雷德里克的要求很简单,有肉就行!伊莎贝尔想要每天吃饱,吃肉,要穿漂亮裙子;维塔丽也要求每天吃饱,然后还能有钱去上学。
弗雷德里克和伊莎贝尔都很好打发,尤其伊莎贝尔得知姐姐给她带了从巴黎买的新裙子,美得不行,马上回房间换新裙子;但维塔丽的要求就有点难办了。兰波太太跟维塔丽和弗雷德里克在客厅里商量了很久。
这次的大功臣无疑是维塔丽,要不是她撺掇着菲利克斯带他们去第戎,这3万法郎可不会从天而降。有钱有什么不好呢?有钱可以过得更好一点,也能弥补被丈夫抛弃的损失。如果没有爱情了,那么有钱也行。
阿瑟10岁左右就显示出了学习上的天赋,现在维塔丽又一心想要好好学习,兰波太太动摇了:没准维塔丽也会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她是不懂女孩子太聪明有什么好处,但一定比那些蠢女孩要好,这是很朴素的常识。
于是定下来,写信让阿瑟回家,带维塔丽去见一些私人教师,有几个沙勒维尔学院的老师也会私下收学生;定下来私人教师后,由弗雷德里克负责接送维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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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塔丽很高兴:第一个小目标已经达成,第二个小目标也胜利在望!
之前她想要上学,最大的阻碍是兰波太太,妈妈可能不觉得女孩需要学习知识,但可能是3万法郎让她高兴,居然这么容易就让她松口了。
修道院女校能学到的知识非常有限,环境也不好,她早就不想待在修道院了。至于伊莎贝尔,她可能还得去修道院女校待上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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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收到信的阿瑟回到玛德莱娜沿河街5号甲。
他个子不高,兄妹4个的个子都不太高,弗雷德里克现在只有1米7,阿瑟更矮,只有1米6。维塔丽快到13岁,身高只有1米2,而且,还没有开始发育。
阿瑟对他们去了一趟第戎,带回来3万法郎表示惊讶。
“他……他怎么样?”
“谁?”维塔丽明知故问。
阿瑟不太情愿的说:“父亲。”
“他?他过的很好。只是以后还能不能过的这么好,我可不知道,我也不关心。”
阿瑟叹了一口气。
“你呢?你还没说,这次去巴黎怎么样?”
他烦恼的挠了挠脑袋,“不怎么样。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让那些人看我的诗。确切的话,我认为他们看不懂。”
“看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你能看懂我写的诗吗?”
维塔丽想了一下,“勉强算是能‘看懂’。”
“这是一种——一种不太能说得明白的感觉,没法解释。我写的,就是我想表达的。你得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看’。”
“这个我知道。”
“你读过诗歌吗?”
“读过一些。”
“比如?”
“Lord拜伦。”
阿瑟一笑,“他还行。但我跟拜伦不一样,我是——我希望能够‘长久而清醒的让所有的感官混乱’——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是说,我应该成为一个从未有过的人,一个天才!我是诗人,这毫无疑问!我是‘我’,而我又不是单纯的‘我’。我是‘通灵者’,这可能很疯狂,你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作者有话要说:*得知阿瑟去世后,魏尔伦写了一首挽诗。
“你竟然撒手人寰!但至少是你所期望的死亡,
作为白皮肤的黑人,作为野蛮人壮烈地去死,
作为被教化的蛮人,你漫不经心地传播文明,
啊,亡者!你活在我心中似不息的熊熊烈火。”
(袁俊生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