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不好,谁坏也不能说坏。
陈璋在朝中被誉为是“法家”。
现在可不是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大家都说中国古代是“外儒内法”,但明晃晃的说一个大臣是“法家”,并不能算是夸奖。在标榜儒家意识形态的明朝,“法家”的称号是意味深长的。朝野普遍认为“知法”者多是“残苛刻薄”之徒,“法家门徒”多是酷吏。陈璋在这种环境里坚持“法家”作风,被朝野上下称为“法家”,并不是什么好的评价。但陈璋并不把这些放在眼里,依旧是我行我素。
陈璋不管是在刑部,还是在大理寺,包括在地方按察使司当官,都是最重视“大明律”。甚至陈璋不管到了哪里,对于自己的属官时时都会讲“大明律”,提倡“士而不读书,谓之废学;官而不读律,谓之旷官”。陈璋不仅熟读“大明律”,而且对于“大明律”做了大量的注解,自己还编写了不少法律著作。
不过陈璋此人倒不是真正的“酷吏”。陈璋也算是名气不小“断案如神”的官员,但却和唐朝时期的“法家酷吏”完全不同。胡世宁不是一个喜欢夸奖人的大臣,但却对于陈璋评价是“知法而能恕”。
“陈卿,廷议的时候,对于取消言官‘风言奏事’,你为何一言不发?朕很想听听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