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时初跟着周婶一起上山了,因为家里什么都没有,上山还能摘些野菜野果,采些蘑菇木耳回来,霍时初想了想,还跟周婶借了个斧头,准备砍几棵树做木碗、木盘子之类的小厨具,她受不了卫家分的那些破烂。
周婶一边跟霍时初说着村子里的情况,一边带她往山上走。
“周婶,你身后跟着的这个姑娘是谁啊?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提着一篮子青菜的中年妇人好奇地看着霍时初,问周婶。
周婶回答道:“这是卫大郎家的,她刚来,什么都不了解,我带她熟悉熟悉。”
“卫大郎家的?”那个中年妇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声音更大了,“是昨天卫家那老婆娘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那个姑娘?”
听到她这么大咧咧地说这话,周婶有些尴尬,生怕霍时初听了不高兴,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根本跟没听见一样,四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压根儿没有丝毫伤心或者难堪的模样。
周婶松了口气,对那位妇人点了点头,含糊道:“是她,时间不早了,我们要早点上山,就不跟你聊了……”
她说完示意霍时初快步跟上她,但刚刚那位妇人的大嗓门已经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了霍时初就是卫大郎换回来的媳妇了。
“啧啧,真是可怜,卫大郎两条腿都断了,以后注定是个废人,这位小娘子还这么年轻就要伺候一个废人,真是造孽啊……”
“要不是没活路怎么会愿意跟一个废人?听说她是逃难来到这里的,为了给亲娘和弟弟换点粮食,一辈子就这么交代了……”
“听说她本人也不愿意的,还想着寻死呢,没想到这会儿还跟着周婶上山了,看起来还是认命了。”
“卫大郎倒是有福气,人都废了还得了这么个漂亮媳妇……”
“这种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呸!你可别咒我!”
后面那些人的窃窃私语,霍时初一个不落地听见了,她是以那样难堪的方式成为卫大郎的“媳妇”,自然就成为了娱乐匮乏的小山村三姑六婆茶余饭后的闲谈材料,大家跟看戏似的看着事情的发展,免不了指指点点。
“大郎家的啊,那些人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虽然大郎现在的腿伤了,但养好之后拄着拐也能走路,就算做不了重活,做其他事却是行的,大郎是个脾气温和的人,肯定会好好待你。
你想想,他行动不便,但总比那些喝醉了酒就打老婆的人强吧?比那些卖儿卖女、输光家产的赌鬼好吧?你只要勤快能干,日子总是能过得下去的……”
周婶喋喋不休地劝慰霍时初,生怕她嫌弃卫大郎。
霍时初有些感慨,周婶这个邻居做得比卫大郎的那些家人好多了,作为邻居都能真心地为卫大郎着想,但卫家人却冷血得很不得他去死。
“周婶,你放心,我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在这里我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也有吃的,要是我跟着乡邻们继续逃难,说不定就饿死了,我没有什么不甘和怨恨。”霍时初说得很真诚。
周婶诧异地看着霍时初,她可还没忘记前天霍时初撞墙寻死的事,怎么今天她就想通了,接受了事实?难道还真的是认命了?
周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但既然这种改变是好的,那她就不必追究了,因此她欣慰地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对了,周婶,你以后还是叫我时初吧,叫小霍也行,这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要是没有人喊的话,那我连娘家最后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了……”
她说到最后,神情哀伤起来,仿佛因为被抛弃而难过。
周婶听了她的话,也有些可怜她,便点头答应了:“行,那我就叫你小霍吧。”
霍时初满意地笑了,她并不喜欢什么“某某家的”、“某某娘”、“某某氏”之类的称呼。
女人嫁了人后,基本上没有人会再喊她的名字,好像女人成亲生子就变成了别人的附庸,不是谁谁谁的婆娘,就是谁谁谁的娘,而自己的真名就消失了,就算死了也只能在墓碑上刻着“某某氏”。
“小霍在家读过书?”周婶问道,“听你说话都跟咱们这些粗鲁野蛮的人不一样,名字也起得好听。”
霍时初想了想,原主并没有读过书,但她弟弟上过私塾,家里也有书本。
为了以后不当文盲,霍时初扯谎道:“弟弟读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学过,识得一些字。”
霍父已经死了,霍母和霍弟弟也不知道逃难会逃到哪里去,在这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时代,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了,因此霍时初撒的这个慌也没人会揭穿。
“原来你真的会认字啊,这可真是不得了!”周婶很惊讶,因为这时代男人都没几个识字,更别提女人了,但谁都知道会读书认识是难得的本事,所以周婶才会对霍时初刮目相看。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