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一命的女歌手,让她教女儿唱歌。
“额……”
“得改改。”
顾铭觉得前妻嫁给富豪看起来有些不大得劲。
什么颜值,什么背景啊!
带着个女儿还能嫁给有私人飞机的富豪。
这富豪这么缺女人吗?
就算娶个二婚,我忍了,可你还娶个带女儿的二婚。
没法忍!
所以,这个前妻得是富豪的童年女神,最好是会跳舞,或者唱歌,所以吸引了当时还是穷小子的富豪,可惜,穷小子太穷,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嫁给主角。
后来富豪发达了,自己的妻子也死了,加上主角前妻又离婚了,所以才娶了主角这个带着女儿的前妻。
其实还有些俗。
不过好在现实中还有可能发生。
总比一离婚就嫁给有私人飞机的富豪能解释的通。
还有,女儿想学唱歌为什么还得父亲介绍歌星。
有私人飞机的富豪请不起吗?
那么,前妻还是会唱歌吧。
因为唱歌没混出个名头来,所以就不想让女儿重蹈覆辙。
不怎么支持她学唱歌。
这样由父亲来找歌星就说的通了,而且还能避免她学跳舞的话以后有人瞎联想。
还有几点。
首先,主角的生活地点得在港岛,一是规避审查,二来,女儿去国外旅游,住在了闺蜜的国外亲戚家。
同样生活在港岛的闺蜜,有个英gay兰的亲戚很合理吧?
去英gay兰,不管是女儿旅游的时候,还是主角过去大杀特杀的时候,说英文都是符合情况的。
这样也有助于打入国际市场。
其次,一个华人在国外杀杀杀,明显符合国内的调调,也能争取国内票房。
至于说选英gay兰的话,用不用换掉原片中反派,阿尔巴泥亚黑帮。
顾铭还打了个电话咨询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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